-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 联系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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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市长安县,更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后历经西北艺术专科学校、西北美术专科学校等阶段,于1960年5月正式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西安美术学院自建校以来,广纳贤才、汇聚名师,立足卓绝的延安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教育理念,为国家的建设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创作了许多在中国当代美术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作品,为繁荣社会主义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美术学院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质量为生命、以繁荣文化为己任、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的校训,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率先将书法和民间美术纳入课堂教学,长期坚持并重视周秦汉唐历史文化、延安革命文艺、西北民族民间艺术、当代“长安画派”与“黄土画派”四大传统和绘画、书法、美术史论、中国民间美术“四大基础”教学,逐渐形成了基础雄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美术教育体系。
学院目前拥有雁塔校区、长安校区和临潼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81万平方米(其中雁塔校区15万平方米、长安校区62万平方米、临潼校区4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本科专业25个,设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公共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服装系、实验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艺术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造型艺术部、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共16个本科教学系(部)。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设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传统美术与西部美术研究中心”及“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其中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设黄土画派艺术研究院、刘文西艺术研究中心、信息艺术设计与产品造型协同创新中心、本原文化研究所、西部画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具象表现绘画艺术研究中心、中国艺术与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美术研究所、艺术研究所、中国西部油画艺术研究中心、图像研究所、中国传统符号设计研究中心、中国雕塑艺术研究所、王子云艺术研究中心、安康灜湖产学研示范基地艺术创作研究基地、合阳产学研示范基地艺术创作研究基地、紫阳西安美术学院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安康西安美术学院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共18个科研机构。学院建有图书馆、西部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机构。
学院现拥有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81年)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03年),2004年成为第一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年获得三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分别获批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同年学院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十一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4年,学院获批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分别获得A、B+和B档的成绩,优秀率为33.3%,陕西省高校参评学科优秀率排名第二。2018年,三个一级学科均顺利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同年学院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739人,其中专任教师492人,教授、副教授244人。学院累计培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5人,获得“突出贡献专家”称号7人,国家“三五人才”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8人,陕西省优秀归国人员1人,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人,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1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人,陕西省文化系统第九批“六个一批”人才2人,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6人,陕西省师德楷模1人,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3人,陕西省优秀教师2人,入选陕西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入选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入选陕西省“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1人,入选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陕西省人文英才计划2人。学院还聘请了诸多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现有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共7300余人。近年来,学院坚持内涵发展,重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不懈努力,在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中,共取得30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殊荣:学院连续三届共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刘文西荣获全国首届“百位名师奖”,杨晓阳荣获全国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同时还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研究基地和国家级示范教育基地(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广电部西北动漫教育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
截至2020年,学院先后承担了108项国家级、教育部等研究项目,其中国家艺术基金65项,连续5年在全国主体单位立项率名列第一。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0项,编写 “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9部;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6项,其中一等奖4 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9项;“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0项,其中一等奖9 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1项、普及奖2项。截至2019年已获得国家级科研创作类奖1333人次。充分体现出学院在全国美术专业领域科研发展中所取得的重要成绩。学院毕业生作品展览以“时空留痕”为品牌,从2015年开始,升级成为 “开放的西美”毕业季系列活动,为毕业生打造展示自我才情、智慧与创意的平台;以家长、社会各界人士、艺术机构、艺术教育部门、用人单位为参与主体,全面提升学院艺术对社会的开放度和融入度,集中向社会开放,汇报了西安美术学院的教学成果和办学特色。同时为了丰富教学环节学院举办了 “研究生学术月”“学院大讲堂”“艺文天下”文化大讲堂和“尖峰训练营”等一系列品牌讲座,成为第一课堂有效的补充。
学院承继华夏文脉,注重弘扬中华文化,展现国家意识,弘扬中国精神。近年来,共举办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大型展览活动50余次,讲座120余场。承办“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第九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展”“教育部第三届全国艺术类院校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暨八大美院科研工作联席会”等多项国家级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连续承办6届“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邀请展”,并多次获优秀组织奖。主办“工匠精神与当代设计”学术论坛,全国近500位专家学者莅临。承办教育部社科司“第三届全国艺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发起《“一带一路”艺术联盟宣言》,国内60余所艺术院校近160位嘉宾与会,为历次国家级艺术院校哲社论坛之最。同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国家画院、黄土画派艺术研究院联合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心中有人民--刘文西百米长卷展”。时隔25年,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作为首个高等美术院校在中国美术馆举办“时代精神--西安美术学院作品展”并在丝路沿线国家推广。于2018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美术馆举办“时代精神--西安美术学院作品展”,巩固“一带一路”创研成果,打造“丝路艺术桥头堡”创研高地。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立德树人、扎根时代,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新时期美育使命,举办了“重塑艺术的美育功能”座谈会。关注军民融合,策划并联合主办“陕西省首届退役军人书画摄影展”,展示我省退役军人精神风貌,体现“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尊崇军人、敬重英雄”。推动创研工作响应国家号召,服务社会公益宣传,众志成城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品创作,讴歌抗疫英雄时代精神,受到主流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
学院在境外专家授课、共享课题项目、学生派出、教学和学术交流、教师派出进修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已与法国巴黎国际艺术城、法国国立高等美术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美术学院、英国伦敦艺术大学、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台湾艺术大学等27所境外一流的美术学院和艺术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与境外友好院校开展了一系列多层次的交流和合作项目,包括:“巴黎美院教师进修项目”“巴黎画室教师写生与文化考察项目”“英国巴斯思帕大学本科生2+2学位联授项目”“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本科生2+1+1学分互认项目”“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硕士研究生1+1+1学位联授项目”“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艺术大学研究生短期交换项目”“台湾艺术大学学生短期交换项目”“台湾世新大学学生短期派出项目”等。同时,境外艺术家也应邀来学院进行短期或长期艺术创作教学交流活动,我院先后主办了“中国西安•国际版画工作室”“流动的塑造--西安美术学院国际雕塑工作室”“西安美术学院•国际公共艺术坊”“中外美术学院院长论坛”“西安国际数码艺术周”“西安亚洲民间影像年度展”等丰富多元的国际国内大型展览活动,国际化办学步伐进一步加快。
学院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挖陕西特有的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项目建设,以高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院大力推动成果转化,近年来签订横向项目110余项,合同经费2.3亿元,项目区域涵盖陕西、青海、山东、河南、广西等地区。学院先后承担了北京人民大会堂陕西厅、首都国际机场、国庆60年及70年阅兵式陕西彩车和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西安地铁、雁塔雕塑街、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形象设计等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和地方人文景观设计;在教学项目方面,我院与多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50余个,为加快实现教学成果转化、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数据截至2020年6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书法类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雕塑专业按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6、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音乐学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8、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1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12、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13、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加分政策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