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
- 学校特性: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718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 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44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 1954年定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78 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60多年来,在刘泽如、李绵、郭琦等老一代教育家的领导下,在几代师大人的努力下,学校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4万余人,形成“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校风。学校目前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还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房喻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两校区功能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和校园环境各具特色。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64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85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8个领域)。在国家现有13个学科门类中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5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800人,专任教师153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近52%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30余人,副教授520余人,博士生导师293人,双聘院士4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共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共4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共2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陕西省“三五”人才、“三秦学者”、“百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29人。近年来,学校积极调整用人政策,聘请了近百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兼职教授,其中有院士10余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7828 人、研究生7758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4万余人,外国留学生869人。 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以“三级三类” 教学评估为主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自2000年以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4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名牌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从2006级本科生开始推行“2+2”人才培养新模式,并积极探索教师教育“4+2+1”城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十一五”期间,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47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81项,教育部项目106项;有118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出版学术著作432部,教材160部,发表学术论文4793篇。自然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4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0项; 863计划项目4项,973前期专项项目2项;出版学术著作105部,发表学术论文6454篇;有23项科技成果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116项科技成果被授予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多年来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学校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十五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拥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 9万平方米,共有藏书345.97万册。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社会科学评论》、《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于2003年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拥有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公司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10家高校出版社之一;公司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9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4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陕西省重点中学,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还与社会企业合办了锦园国际学校、金泰丝路花城学校、奥林匹克花园学校、陕西师范大学曲江第一中学、金泰假日花城学校、大兴新区小学等。
学校是全国最早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高校之一,并积极探索出了一条被誉为“陕西师大模式”的后勤改革之路,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面向新世纪,陕西师范大学以西部大开发和教育大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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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有志从教的考生,还需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特别强调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以下专业(类)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化学、化学类、学前教育、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心理学类;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除上述第1条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外,还包括材料类、美术学、美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除上述第1条、第2条不予录取专业(类)外,还包括公共管理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
第十五条 对于公费师范生与“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合并投档的省份,“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招生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且考生须为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的有关要求,考生在填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专业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无申请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由高到低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的录取原则。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档案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对于采用“专业+院校”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未确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提档排序的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专业)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4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及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更多信息>>奖学金设置
序号 |
名称 |
名额(人) |
标准(元/人) |
1 |
国家奖学金 |
159 |
8000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20 |
5000 |
3 |
国家助学金 |
3159 |
一等3000,二等2000,三等1000 |
4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由宝钢奖评审委员会每年向我校分配 |
特等10000,优秀5000 |
5 |
华藏/孝廉奖学金 |
25 |
800 |
6 |
邝淑贞姊妹助学金 |
20 |
1000 |
7 |
文源奖学金 |
10 |
1000 |
8 |
何崇本奖学金 |
15 |
6000 |
9 |
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 |
47 |
一等4000,二等3000 |
10 |
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 |
25 |
4000 |
11 |
香港培才助学金 |
42 |
2000 |
12 |
菩提教育助学金 |
80 |
1000 |
13 |
新长城助学金 |
10 |
1840 |
14 |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
80 |
3000 |
15 |
毅宁奖学金 |
15 |
3500 |
16 |
儒林奖学金 |
40 |
1000 |
17 |
资生堂集团助学金 |
15 |
5000 |
18 |
Beverly Chien Graham 纪念奖学金 |
5 |
3000 |
19 |
明德奖学金 |
180 |
2000 |
20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20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