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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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 联系电话:
    029-86168100、86168101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708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3.9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学校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及“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是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和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迁西安市。

    学校作为“西迁群体”之一,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历经“三次创业、两次搬迁、一次划转”的奋斗与辉煌,秉承“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求实创新、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和扎根西部、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为内涵的“三创两迁”精神,恪守“至诚至博”校训,培养了18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居全国第131位。

    学校有西安未央校区、太华路校区和咸阳校区,总面积2055亩,建筑面积129.6万平米。校区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23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

    设有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柔性电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物保护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机器人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丝路文化与传播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文理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阿尔斯特学院和体育部等16个学院(部)。

    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本科专业66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 “杰青”“优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百余人;有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领域1个,A类学科1个,B类学科5个,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9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等4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材料科学位列全球排名前3‰,化学位列全球排名前5‰,工程学位列全球排名前6‰);软科世界一流学科7个。

    学校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优良。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中连创佳绩,整体水平居省属高校前列。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70项;现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5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9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项;国家级新工科项目3项、新农科项目1项、新文科项目2项,省级新工科项目6项、新农科项目1项、新文科项目2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0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1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6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优秀教材24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7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4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2个;承担省部级教改项目75项。

    被团中央确定为全国50所、陕西省唯一普通高校基层团建试点单位,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示范学校”、“陕西省绿色学校”等多项荣誉。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陕西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依托学校成立,入选首批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第一所三届蝉联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一等奖的高校,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易班优秀共建高校。

    在师生中涌现出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国好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个人奖”获得者等一大批优秀典型。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屡获殊荣,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学校是唯一一个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先进集体奖”的陕西省属高校。学生就业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就业与学生资助工作先后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节目专题报道。

    学校聚焦科技前沿、国家战略、国民经济主战场、生命健康,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十三五”以来,共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428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陕西省重大重点项目等;获得科技成果奖励29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4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7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一等奖12项;出版著作141部,SCI二区以上收录论文2384篇,EI收录期刊论文520篇。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564件,国外专利61件。连续9年位居全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50位、陕西省属高校第1位;进入“最新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榜单”20强,成为国家80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之一。深度融入陕西高质量发展 “秦创原”科技创新总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积极推动“一院一市”校地合作,先后成立了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与省内外地方政府合作成立技术转移中心6个,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行业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校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高校。通过“一院一策”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陕西科技大学-基辅国立工艺设计大学设计学博士学位项目,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乡村振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等培养专项5项。开展类型多样的留学访学及研修项目,国家公派出国师生人数逐年大幅递增。大力推动来华留学生教育,招收来自德国、俄罗斯、西班牙、荷兰、巴基斯坦等40余个国家硕博士层次学生来校学习。

    在5年一次的全省“五一”评选表彰活动中,学校成为唯一一所连续两次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高校;被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陕西高等学校先进校级党委”称号;连续四年在省属高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双百工程”先进单位。学校入选首批全省党建“双创”示范高校、4个学院入选省级“标杆院系”,8个支部入选全省、全国“样板支部”;2人入选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1个支部入选“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站在新的起点,陕西科技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证,深入实施奠基、复兴、腾飞“三步走”发展战略,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努力奋斗!

    (以上统计截至2023年4月)

     西安未央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太华路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华北路43号 邮编:710016

     咸阳校区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西路49号 邮编:712081

     电话:(029) 86168012 传真:(029)86168012

     网址:http://www.s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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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院系设置
陕西科技大学专业介绍
陕西科技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陕西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提前批、单设本科批(A、B段)、本科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艺术类专业确定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非平行志愿:以调档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因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缺额由预录取分数线以下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5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浙江:按照浙江省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上海: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上海和浙江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学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灵活采取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12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艺术类选考科目不限。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834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加分政策

陕西科技大学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对于享受特殊照顾考生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了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陕西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群的划分

全校各专业划分成以下五大专业群:

化工类专业群:包括轻化工程、轻工类(印刷工程、包装工程)、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纳米材料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生物工程、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石油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机电类专业群: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业设计、应用物理学、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经管文史类专业群: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等专业;

美术类专业群: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其他艺术类专业群: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二、重新选择专业的要求

普通本科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修完第一学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身心健康,无因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1.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群5%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跨文理、艺术科类);

2.其他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所在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如果跨专业群(不跨文理、艺术科类)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后应降级随转入专业低一年级学生学习;

3.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本科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允许在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内转专业,不允许转入本学院以外陕西科技大学其他专业学习;

4. 满足一定条件的陕西科技大学全日制非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新生或完成第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可提出申请转入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相关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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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陕西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
陕西科技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着力打造资助形式多元、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的资助体系,依托“阳光助学工程”,构建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实践平台、关爱培育”为一体的资助育人模式。资助育人特色品牌“阳光助学中心”,是普惠性、助困性、奖励性和补偿性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组织,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管理、创业经济实体运营及校园文创产品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计划、关爱计划以及阳光公益活动,以此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后获得陕西省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资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一等奖、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先后两次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阳光助学中心作为唯一受邀助学组织参加陕西省首届资助育人论坛,承办陕西高校资助联盟活动以及陕西省国家奖学金“青春榜样说”宣讲活动。学校资助工作及阳光助学经验成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及《陕西日报》等多家栏目深度报道。

    学校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校设奖助学金、社会类捐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等。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

    2、校设奖助学金: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含9种集体、个人、综合奖学金)及特别资助金。

    3、社会类捐助奖助学金:

    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晨辉奖学金、阿斯顿强生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金、斯塔尔实习奖学金、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奖学金、北方窑业奖学金、蒙娜丽莎企业奖学金、旭日陶瓷企业奖学金、金鼎制釉企业奖学金、华隆瓷业企业奖学金、奥福环保企业奖学金、先锋纳米奖学金、恒瑞淀粉科技奖学金、东富龙奖学金、永礼奖学金、舜宇奖学金、成型学长奖学金、都昱奖学金、富海奖学金、康龙化成奖学金、比特科技奖学金、碧沃丰科技创新奖学金、梅花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助学金、东富龙助学金、永礼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

    4、勤工助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阳光助学中心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校内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搭建创业经济实体(阳光文体用品中心、阳光服务中心、阳光茶坊以及三个阳光咖啡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与能力提升的实践平台。

    5、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6、医疗保险:

    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困难生资助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着力打造资助形式多元、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的资助体系,依托“阳光助学工程”,构建集“经济帮扶、能力提升、实践平台、关爱培育”为一体的资助育人模式。资助育人特色品牌“阳光助学中心”,是普惠性、助困性、奖励性和补偿性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组织,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管理、创业经济实体运营及校园文创产品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计划、关爱计划以及阳光公益活动,以此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后获得陕西省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资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一等奖、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先后两次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阳光助学中心作为唯一受邀助学组织参加陕西省首届资助育人论坛,承办陕西高校资助联盟活动以及陕西省国家奖学金“青春榜样说”宣讲活动。学校资助工作及阳光助学经验成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及《陕西日报》等多家栏目深度报道。

    学校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校设奖助学金、社会类捐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等。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

    2、校设奖助学金: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含9种集体、个人、综合奖学金)及特别资助金。

    3、社会类捐助奖助学金:

    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晨辉奖学金、阿斯顿强生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金、斯塔尔实习奖学金、美多绿汽车皮革(广州)有限公司奖学金、北方窑业奖学金、蒙娜丽莎企业奖学金、旭日陶瓷企业奖学金、金鼎制釉企业奖学金、华隆瓷业企业奖学金、奥福环保企业奖学金、先锋纳米奖学金、恒瑞淀粉科技奖学金、东富龙奖学金、永礼奖学金、舜宇奖学金、成型学长奖学金、都昱奖学金、富海奖学金、康龙化成奖学金、比特科技奖学金、碧沃丰科技创新奖学金、梅花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助学金、东富龙助学金、永礼助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

    4、勤工助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阳光助学中心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校内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搭建创业经济实体(阳光文体用品中心、阳光服务中心、阳光茶坊以及三个阳光咖啡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与能力提升的实践平台。

    5、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6、医疗保险:

    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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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空调、网络等生活设施。一般6人间,床的尺寸一般为2米*90公分,学校餐厅可同时容纳两万余名师生同时就餐。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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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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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收费项目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标准:

文史类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人·年;设计学类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

1000~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网络等生活设施。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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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名单
  • 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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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编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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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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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707信箱 7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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