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657
- 统一身份认证: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同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进入国家 “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2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
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85至1988年,胡锦涛同志在贵州任省委书记时,十分关心贵州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多次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并成为学校85级应用数学班的“名誉班员”。2011年5月,习近平同志视察贵州大学,殷切希望贵州大学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占地面积4285.56亩,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329余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202余万册。学校设有34个学院、有137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46237人,研究生7202人;在校学生中有少数民族学生14265人。有在职职工4024人,其中,专任教师2739人,具有博士学位717人、硕士学位1173人,教授495人、副教授1156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7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14人、贵州省核心专家14人、贵州省省管专家51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28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并被授权开展高校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校现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49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2个、国家级教学基地及示范点16个、省部级文科基地9个(其中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学校尤其注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和服务贵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有学校尤其注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和服务贵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有白酒研究院、东盟研究院、阳明文化研究院、长征文化研究院、中国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创驱动发展研究院、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近三年,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73项。其中,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32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136项,获授权专利921项,84人获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美国普莱斯比学院建立了孔子学院。此外,学校在IAUP(国际大学校长联盟)、AUAP(亚太大学联盟)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学校承办或协办了8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学校是浙江大学对口帮扶高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中南大学、西南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等7所中西部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贵州省9个市、州,20余县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与瓮福集团、茅台集团、中国联通贵州分公司、奇瑞万达公司等一批企业开展合作,实施了“博士科技兴村行动计划”、“百名教授、博士进企业行动计划”和“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并有一大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面向未来,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以兴学育人为根本,立足贵州、服务地方,努力建设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为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数据截至2016年3月)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详情:http://xsc.gzit.edu.cn/student_info/st_jobitem_record.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