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太和路教育卫生园区(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548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简介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地区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著名的“航天城”、“春天栖息的城市”— 西昌市。学院师资力量强,现有专任教师28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7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80人,75.3%的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素质。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护理、高铁乘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会计、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学院设有护理专业实训室、车工实训车间、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室等48个校内实训基地和70个校外实训基地。校园占地面积400余亩,现有教学行政用房16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6万册,电子图书20万余册。在政府的支持下,学院正把校区建设成为AAA景区。
学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和“五个对接”的办学模式,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特色求发展,以能力赢市场”的办学理念,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为高新企业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工作成就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6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苏华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并受到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的亲切接见。2016年2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四川省省长尹力、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来我院视察调研,对学院的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3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苏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作题为《增加职教高考,做到因材施教》的大会发言。
学院本着为学生成才服务的宗旨,优秀毕业生可以直升到其它本科院校学习。同时,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推行专本套读,学生在学院毕业后,不但可以拿到学院统招专科毕业证,经考核合格还可拿到相关院校的本科毕业证,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成果及毕业学历的含金量。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享有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等,各省市在高考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条件等要求上也有区别,下面是我院整理出最新的关于2018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四川高考加分政策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2019年)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学院学习奖学金、优秀学生等奖励,办法另计。
5、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地市级以上比赛(竞赛)并获奖,奖励办法另计。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学院收取部分
(1)学费:按相关规定,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专 业 |
学费(元/年.人) |
学前教育、财务管理、小学教育、旅游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行政管理、会计 |
8000 |
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数控加工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9000 |
(2)住宿费: 10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8人间)
2.代收代支部分(按实价结算,多退少补)
(1)书本费1000元;体检费100元;保险费1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80元。
(2)床上用品费360元:(含棉胎一级(被)4斤和3斤各1床,棉胎四级(褥)4斤1床,纯棉被套、床单、枕套各两份,枕芯、蚊帐、床褥套各一份)。
(3)军训服装费:240元。
新生和家长在来校途中务请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为了方便和安全,建议同学们在当地通过银行将学费汇到学院账户上。
开户行:凉山州商业银行西昌支行;账号:03010309000003776;收款单位: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注意:汇款时要注明学生学号、籍贯、专业、学生姓名。或者可将学费存入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上,到校报到时刷卡交费。
学院财务处咨询电话:0834-252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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