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传 真: 028+8481 1022 咨 询QQ:800182109 招生热线: 028+8481 1011 028+8481 1068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38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schxmvc.com.cn
- 联系电话:028-84811011、028-84811068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005
- 官网:
- 招生网址: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综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2005年,由老牌本科大学直接管理,国有资产全资举办,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大学在校生达一万余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含双师型教师在内的高职称、高学历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170余人,有博士、硕士学位300余人。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实力居同类院校前列。当前正积极推进转为公办高校和升格为本科院校,转公已列入四川省教育厅工作方案。
学校地处省会成都主城区,地铁4号线直达。巨资投入,环境优美,规模宏大,高标准建设。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标准运动场、健身中心和校园网红美食城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十分优越。
学校大力实施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与华为共建ICT学院,与新华三、北方汽车、迅腾等优质企业联合开展校企专业共建,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近500家,实现协同育人。师生在国际和国内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包括第三届全国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特等奖等国家级大奖100余项。2012届毕业生夏继业等同学创办的成都纳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上海证交所成功上市,成为我省大学生创业的楷模。
学校大力实施“提质稳扩”战略,以“五大工程”(骨干示范专业群建设工程、专业群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培育工程、“1+X”证书试点工程、“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育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一把手”工程,着力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学院定位于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新商科、新工科、新医科为主体,着力打造医护康养学院、教育学院、数字经济学院、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智能建造与制造学院、文创旅游学院、艺术学院,建设多学院协同发展的专业生态体系。其中拥有教育部骨干专业2个(电子商务和移动商务)、全国行指委骨干专业2个(移动商务和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省级重点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3个(建设工程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软件技术)、省民办高校骨干专业1个(市场营销)。学院积极开展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努力探索校企专业共建、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现已建立254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每年举行毕业生(实习生)校园大型双选会,多措并举,100%推荐就业,确保高质量对口就业,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就业状况布点监测。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是属于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录取在普通高考招生专科批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文化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单招录取规则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执行。
3.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课统考。
4.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6.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7.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8.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无必选科目要求。
9.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总分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10.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文化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1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12.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3.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要求:年龄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或明显身体缺陷,语言表达能力正常。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服装与服饰设计、刺绣设计与工艺(蜀绣设计与工艺)、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美术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14.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已经注册,取消其学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生入学后,如果对所录取专业不适应,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学生可在进校后申请调整专业。
其它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单招录取规则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执行。
3.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课统考。
4.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6.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7.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8.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无必选科目要求。
9.非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总分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10.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文化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1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12.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3.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要求:年龄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或明显身体缺陷,语言表达能力正常。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服装与服饰设计、刺绣设计与工艺(蜀绣设计与工艺)、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美术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14.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已经注册,取消其学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奖学金设置
资助齐全,上学无忧:形成以奖、勤、助、贷、险、减、补及“绿色通道”为主的资助体系,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丰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公办学校所有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同样享受,资助从2100元到8000元不等。应征入伍更有15到25万的国家政策补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我校目前暂未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6.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8.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校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每生12元/小时,每生每月不超过480元。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校内资助
我校设置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分设为每生每年500元、300元和2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具体通知提出申请。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省普通类计划投放(含专业代号) | ||||||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普通类 | |||
专业代号 | 文 | 理 | 艺术 | |||
医护康养学院 | 护理 | 12500 | 01 | 200 | 80 | |
助产 | 12500 | 02 | 80 | 60 | ||
康复治疗技术 | 12500 | 03 | 60 | 40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12500 | 04 | 140 | 8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2500 | 05 | 60 | 40 | ||
数字经济学院 | 电子商务 | 12500 | 06 | 80 | 60 |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2500 | 07 | 30 | 20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2500 | 08 | 20 | 30 | ||
现代物流管理 | 12500 | 09 | 25 | 30 | ||
移动商务 | 12500 | 10 | 40 | 30 | ||
市场营销 | 12500 | 11 | 35 | 3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2500 | 12 | 20 | 20 | ||
大数据与会计 | 12500 | 13 | 65 | 45 |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14000 | 14 | 30 | 3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500 | 15 | 30 | 3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500 | 16 | 45 | 35 | ||
软件技术 | 12500 | 17 | 45 | 30 | ||
数字媒体技术 | 12500 | 18 | 40 | 30 | ||
智能建造与制造学院 | 工程造价 | 12500 | 19 | 45 | 35 | |
建设工程管理 | 12500 | 20 | 50 | 40 | ||
建筑工程技术 | 12500 | 21 | 40 | 60 | ||
交通运营管理 | 12500 | 22 | 30 | 2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2500 | 23 | 60 | 4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2500 | 24 | 80 | 60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12500 | 25 | 40 | 30 | ||
文创旅游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 | 12500 | 26 | 35 | 40 | |
游戏艺术设计 | 14500 | 27 | 40 | |||
刺绣设计与工艺 (蜀绣设计与工艺) |
14500 | 28 | 20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2500 | 29 | 30 | 2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2500 | 30 | 40 | |||
旅游管理 | 12500 | 31 | 40 | 30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2500 | 32 | 40 | 30 | ||
中西面点工艺 | 12500 | 33 | 40 | 30 | ||
艺术学院 | 广告艺术设计 | 14500 | 34 | 45 | ||
广告艺术设计 (影视广告设计与制作) |
14500 | 35 | 25 | |||
环境艺术设计 | 14500 | 36 | 45 | |||
环境艺术设计 (室内装饰设计) |
14500 | 37 | 25 | |||
艺术设计 | 14500 | 38 | 45 | |||
艺术设计 (数字艺术设计) |
14500 | 39 | 30 | |||
美术教育 | 12500 | 40 | 4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