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638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六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创建于1946年,先后历经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6)、私立川北大学(1949)、公立川北大学(1950.7)、川北大学(1950.9)、四川师范学院(1952)、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6)、南充师范学院(1958)、四川师范学院(1989)等阶段,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22个二级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30343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的54个本科专业(运动训练为教育部批准的单招专业),建设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四川省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34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教师近三届获得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9项,其中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有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体育硕士、高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有4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重点学科9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基础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优势特色学科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校级研究机构29个。学校有《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两种公开出版刊物。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54人,专任教师1556人,其中教授159人,副教授4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2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成员1人,全国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中国古代文学、政治学、有机化学、理论物理、高等教育学等主要特色和优势学科。2006年以来,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7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7300余篇,其中SCI、EI、ISTP、ISR四大检索收录论文1170篇,CSSCI收录1001篇;出版学术专(译)著、教材145部;获国家、省政府奖30项。200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授予胡锦矗教授的濒危动物研究团队“自然保护贡献奖”最高荣誉称号;2007年赵义山教授所著《明清散曲史》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第二批优秀成果,获四川省第13次(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年孙旭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彭正松教授合作申报的科研成果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学校与全国地方师范大学建立了联席制度,与全国60余所师范院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与美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互派专家讲学、教师进修和互派留学生的交流活动;2010年与纽约州立大学7所分校代表分别签署了促进校际交流合作的意向合作协议,其中与一所学院签订了师生互派框架合作协议。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476亩,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性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多功能学生活动中心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学校图书馆藏书325万册,建有电子教育科研网、文献检索中心。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达13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
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已连续成功举办22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有各类学生社团75个。2006年以来,学校在参加全国、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400余项。六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以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6万人,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并在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分数(不超过5分);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办法为: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装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优秀学生一个重新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机会。学生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可以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提交申请,学校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允许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的种类及标准 | ||
种类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每年评一次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每年评一次 |
学校奖学金 |
200-500元/人.学期 |
每学期评一次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种类及标准 | ||
种类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助学贷款 |
最高8000元/人.年 |
主要在生源地办理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元/ 人.年 |
每年评一次 |
勤工助学 |
200元/月.岗 |
每学期调整一次 |
新长城助学金 |
1840元/人.年 |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共有“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的贫困生资助途径。
奖——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贷——协助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助——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补——临时困难补助;
减——视情况减免学费。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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