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邮政编码:618307。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afuc.edu.cn E-MAIL:zsk@cafuc.edu.cn 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624
- 官网:
- 招生网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航局直属的部省共建本科高校。学院作为国家全过程培养民航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经过近70年的建设发展,形成了理、工、文、管、法、艺、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民航飞行员、工程技术和民航运行管理人才为主的办学格局,其中全民航70%的飞行员、80%的机长、90%的功勋飞行员从这里启航,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成为世界民航职业飞行员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安全最好、质量过硬,享誉国内外民航的高等学府。
历史沿革
中飞院的发展历史代表了新中国民航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学院源于人民军队,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56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军政领导,肩负为国家培养合格民航飞行人才的特殊使命,伴随着新中国民航事业的起步而创建。学院几易校名,1956年5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在空军支持下建立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同年9月22日,经国防部批准,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63年10月25日,按中央军委指示,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并报国务院批准列入高等学校名单;1971年5月19日,经中央军委批准,再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80年8月7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专科学校;1987年12月15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办学资源
学院本部位于成都平原腹地的四川省广汉市,校区地跨川豫两省五市,占地面积19000余亩,设有广汉校区,在建成都天府校区,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管理运行5个通用和运输机场,在四川自贡、重庆永川、河南芮城建有3个训练基地,与北大荒通航、中航飞校共建北大荒训练基地和梧州训练基地,建成贯通祖国南北的训练网络;拥有奖状CJ1/M2(Cessna525)、新舟600(MA600)、西门诺尔(Piper PA-44-180)、赛斯纳172(Cessna172R/S)、西锐20(Cirrus SR20)、钻石42(DA42NG)、钻石20(DA20-C1)、阿古斯塔AW109(AW109SP)、罗滨逊R66(Robinson R66)、罗滨逊R44(Robinson R44)等20种型号近400架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空客、波音等40台飞行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
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超过190万册、电子图书超过800万册、数据库52个,建立了6个以飞行训练、航空安全为主题的民航特色数据库,与中国商飞共建了国产商用飞机特藏室。学院建有世界一流的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是全球最大的LEAP系列发动机培训中心和CFM全球四大培训中心之一;拥有国内最大、实力最强的通用航空维修基地,是世界主流通航飞机制造商的授权维修中心;拥有全球海拔最高、性能一流的“高高原航空安全实验室”,国内高校最先进的360度全视景塔台指挥系统和中国民航局授权的完备考试培训体系,并为中国民航建标、立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学院天府校区位于成都东部新区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绛溪南片区,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约5公里,总投资约100亿元,占地1606亩,包含12个科研实验室、6个行业实训基地和中国民航高高原医学研究中心,按满足2030年在校生2.5万人需求设计。目前,校区建设进入全面内部装修阶段。
学科专业
学院坚持立足民航和特色发展,形成了多学科协调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15个二级学院、47个本专科专业、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民航各个领域,其中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飞行器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等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为四川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点。
学院现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项目,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6门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近年来获批6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省部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项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20年9月被列入“四川省高水平大学”名单。2018年,教育部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审核评估,充分肯定了学院取得的办学成绩,并对学院飞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双师”型教师400余人,具有正高级飞行员、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的教师600余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5%以上。他们当中有国家特聘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民航英雄机长、全国最美教师、民航功勋飞行员、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组成员、民航特聘专家、交通运输部青年科技英才、四川省“天府峨眉”“天府学者”“天府青城”的专家人才和名师等,形成了一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飞行技术、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工程、机场运行管理等民航特有专业高水平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8万余人,其中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1万余人。建校以来,学院累计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专业领域涌现出了大量引领民航业安全发展的管理人才和杰出校友。他们中有以“中国民航英雄机长”刘传健为代表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成员;有勇斗歹徒、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反劫机英雄杨继海、王仪轩、张远生、阎文华;有感动中国的英雄机长倪介祥;有飞越科索沃战火的英雄机长刘晋平;有南沙永署礁机场校验试飞机组成员以及国产大飞机ARJ21、C919、AG600首席试飞机组成员等等。
学院近八成毕业生进入民航系统。2022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近90%,其中飞行技术专业就业率达到100%,交通运输、航空工程等大类专业的就业率达80%以上。
经过近70年的教学实践,学院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运输航空飞行员培养方案,并深度参与民航法规和标准制定,系统构建了完整的民航飞行训练标准,实现了从飞行学生到航线运输机驾驶员的无缝衔接。学院作为联合国重点推广的“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课程(MPL)”试点单位,正积极打造 ACPC、UPRT精品课程、与中国商飞合作开发一体化培训课程,持续增强飞行训练核心能力。学院着力提高飞行训练质量与效率,构建了支撑有力、协同高效、开放创新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飞行训练体系,年训练量40余万小时,占全国通航总飞行时间1/3以上,创造并保持了世界通航最佳安全记录,两次荣获“中国民航飞行训练安全五星奖”。全力建设的“民航试飞学院”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民航试飞员培训体系,填补了中国民航试飞人才培养的空白。学院致力于为中国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
科技创新
学院自觉履行使命担当,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助力交通强国民航新篇章。学院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科研体系,在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飞机防火与救援、航空气象、航空器维修工程、通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试飞工程等领域,建设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现有“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民机火灾科学与安全工程”等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部级科普基地、2个省校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6个,拥有“四川省院士工作站”和“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完成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立体布局。学院助力中国民机产业发展,与中国商飞共建“大飞机学院”和“民机飞行技术与运行联合实验室”,全程参与国产大飞机ARJ21、C919的研发、制造、试飞、程序设计、审定、取证,着力解决国产民机制造生产“卡脖子”关键问题,在民航科技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5年来,学院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和软科学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200余项;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和技术改进奖励32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9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41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成果1300余篇,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60多部;形成行业标准、规范、咨询通告、政策建议等成果200余项,并为政府和行业决策所采纳和应用,发挥了智库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际交流
学院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等国际和地区民航组织,与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波音、空客、通用电气、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均建立有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学院是亚洲第一个入选国际民航组织 “未来航空人才计划”的全日制大学。学院依托自身优势学科和民航特色专业,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融入“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依托国家“澜湄合作”和民航局“一带一路”平台,加强校企合作;支持配合国产飞机“走出去”和国家海外重大基建项目战略规划,大力开展对外教育培训,先后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了300余名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空乘等民航专业人才,为其民航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学院与各国高校、教学培训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选拔优秀学生、教学科研人员赴国外留(访)学、实习、短期交流,累计达6000余人次。
自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全面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红色基因”,秉承“远举高飞,博学笃行”校训,弘扬“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校风,厚植“人民送我学飞行,我学飞行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传承“帮思想、教技术、带作风”育人“九字经”教风,形成了具有中飞院特色的大学文化,被中央媒体评价为“飞得正、飞得高、飞得远”。中飞院依托于行业,奉献于共和国的蓝天,在新的发展时期,正向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飞行大学的目标勇毅前行。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招飞简章》,我院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3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等12省市招生,其中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重庆、贵州等11个省市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须符合我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要求,方可报考我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志愿。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体能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的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对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体育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3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等12省市招生,其中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重庆、贵州等11个省市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须符合我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要求,方可报考我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志愿。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加分政策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飞行技术专业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波音奖学金、空客奖学金、飞翔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学历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学历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
学费 |
住宿费 |
学费 |
住宿费 |
|||||||
全日制本科 |
1 |
飞行技术 |
5,200 |
1,200 |
全日制本科 |
27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200 |
1,200 |
川教[2007]190号; 川财税[2020]19号; 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 |
2 |
应用心理学 |
5,200 |
1,200 |
28 |
英语 |
4,800 |
1,200 |
|||
3 |
交通运输 |
5,200 |
1,200 |
29 |
翻译 |
4,800 |
1,200 |
|||
4 |
导航工程 |
5,200 |
1,200 |
30 |
安全工程 |
5,200 |
1,200 |
|||
5 |
智慧交通 |
5,200 |
1,200 |
31 |
消防工程 |
5,200 |
1,200 |
|||
6 |
应用气象学 |
5,200 |
1,200 |
32 |
思想政治教育 |
4,800 |
1,200 |
|||
7 |
大气科学 |
5,200 |
1,200 |
33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0,000 |
1,200 |
|||
8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5,200 |
1,200 |
34 |
体能训练 |
4,800 |
1,200 |
|||
9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5,200 |
1,200 |
全日制专科 |
35 |
空中乘务 |
5,200 |
1,200 |
||
10 |
航空航天工程 |
5,200 |
1,200 |
36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5,200 |
1,200 |
|||
11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5,200 |
1,200 |
37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5,200 |
1,200 |
|||
1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200 |
1,200 |
预科 |
38 |
预科生 |
5,500 |
1,200 |
||
13 |
电子信息工程 |
5,200 |
1,200 |
研究生 |
39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7,200 |
1,200 |
||
14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5,200 |
1,200 |
40 |
交通运输工程 |
8,000 |
1,200 |
|||
15 |
交通工程 |
5,200 |
1,200 |
41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8,000 |
1,200 |
|||
16 |
交通管理 |
4,800 |
1,200 |
42 |
安全科学与技术 |
8,000 |
1,200 |
|||
17 |
物流工程 |
4,800 |
1,200 |
43 |
大气科学 |
8,000 |
1,200 |
|||
18 |
工商管理 |
4,800 |
1,200 |
44 |
电子信息 |
12,000 |
1,200 |
|||
19 |
市场营销 |
4,800 |
1,200 |
45 |
机械 |
12,000 |
1,200 |
|||
20 |
公共事业管理 |
4,800 |
1,200 |
46 |
资源与环境 |
12,000 |
1,200 |
|||
21 |
应急管理 |
4,800 |
1,200 |
47 |
能源动力 |
12,000 |
1,200 |
|||
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200 |
1,200 |
48 |
交通运输 |
12,000 |
1,200 |
|||
23 |
物联网工程 |
5,200 |
1,200 |
49 |
翻译 |
12,000 |
1,200 |
|||
24 |
网络空间安全 |
5,200 |
1,200 |
50 |
应用心理 |
12,000 |
1,200 |
|||
25 |
人工智能 |
5,200 |
1,200 |
51 |
体育 |
9,000 |
1,200 |
|||
2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200 |
1,200 |
注: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含专业测试)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