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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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邮编:621010 电话:0816-6089071 传真:0816-6089080 学校官网:http://www.swust.edu.cn/ 招生在线:http://zs.swust.edu.cn/
  • 联系电话:
    0816-6089071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619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7
生活满意度: 4.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学校简介

学校源起于1952年创办的重庆第一土木建筑学校和西南建筑工程学校以及由两校合并成立的重庆建筑工程学校。2000年,原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南科技大学。

学校校园现占地5463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学校现有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已达8.87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253万余册,电子图书756万余册。

现有研究生、普通本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9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

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7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和工程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5‰。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7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专业8个。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00余人次。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

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240多项。2020年自然指数中国内地高校TOP200中居第125位(四川省属高校第1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六轮总榜单”中位列全国第62“2017-2021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2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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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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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体批、本科一批(含普通一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省内预科)、本科二批、专科批(省内)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生源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考生中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四川省和其他省份的民族考生相关政策,并设有省内民族预科。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具体转专业政策以当年教务处通知为准。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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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西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
西南科技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学

①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②校内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生)、西南科技大学三好学生(4000元/年.生),其他多种单项奖学金设定。

③社会奖学金: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中物材料奖学金、农行奖学金等。

助学

①校园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3000元/人.年。    

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④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⑤社会助学金:中物院助学金、杜祥琬院士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大发〔2016〕7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学生。

第三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第四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遵循“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激励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按“主体在学生,关键在认定,核心在教育,重点在机制”的指导方针,构建并完善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补、免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全方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及因重大疾病或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的贫困问题进行帮扶。此外,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来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履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资助工作;设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七条  院(部)成立以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资助工作。

第三章  资助金来源、管理及发放

第八条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国家专项拨款;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3.协助学生从银行贷款;

4.社会(企业、个人)资助;

5.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集。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度资助计划和资助金额以及重大资助项目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制订年度资助计划及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级各类资助名单审定、资助金额审核及发放前公示;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审定院级资助名单、资助金额及进行院级公示;学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核算和发放。

第十条  各类资助经费发放,需拟定详细发放名册,并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学院(部)加盖公章,交由学校计划财务部门上卡发放。

第四章  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给予以下几种方式的资助: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有组织性、有偿性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拓展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4.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用于学生因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一时经济困难,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渡过难关的情况;或用于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生活或学业上(新生入学、学生假期回家路费、冬衣购买、求职就业等)遇到具体困难,家庭一时无力承受,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解决困难的情况;还用于学生不幸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救治,需要学校帮助才能及时治疗的情况。

6.学费减免、代补、代偿

学费减免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等)的学费(不含住宿费)进行减免,以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学费代补代偿,主要是针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学生进行的学费代补代偿。

7.就业困难补助

就业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资助其参加技能培训、就业、深造或参加见习等的专项资金。

8.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捐

地方政府资助是指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向资助,按当地政策执行。社会募捐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自愿无偿地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9.大学生医疗补助

大学生医疗补助是对按规定购买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因患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10.重大急难救助

重大急难救助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重大疾病无力支付而导致的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因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等情况给予学生的临时补助。

具体资助方式及条件以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为准。

第五章  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符合政策性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资助时适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倾斜。

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认真刻苦;

5.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资助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根据各类资助方式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资助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严格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助管理及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每学期开学,各学院(部)应对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认定或调整。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对其资助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  在认定(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对认定的材料和公示结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同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库。平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部)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资助,作好已受助学生的相关记录,并考查资助效果。

第十八条  学校和院(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学业帮扶、心理辅导、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九条  学校和学院要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资助的评审、公示和发放工作。学校和院(部)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信息,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条  资助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抵扣、拖延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计财、审计、纪检监察、上级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受助学生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其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4]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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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现有学生公寓48幢,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可容纳38000名学生住宿使用。学生公寓中心现有员工200余人,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20人,服务人员190余人。中心秉承打造“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温馨、和谐”学生之家的目标,现已成功创建2栋“四川省示范性标准化公寓”和19栋“四川省标准化公寓”。中心连续多年被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评为“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公寓文化建设获全国高校寓专部多项表彰。

学生公寓环境优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公寓楼配有辅导员管理员、门卫、保洁员、维修员,对所有楼栋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与服务。公寓布局合理,寝室(除个别学生公寓外)带有洗漱间、卫生间、组合家具,三网宽带网络敷设到位新生公寓热水洗浴设备齐备,全校所有寝室独立卫生间热水均进入学生寝室。学生寝室全面配置空调,公寓楼栋内设有自助洗衣机、自助售货机等服务设施和定时开放的学习活动室。学生学习之余温馨舒适的栖息之所。

食堂

西南科技大学现有科大苑、清芬苑等13个就餐点,(其中主体学生食堂7个、餐厅6个,学生食堂中“示范性星级标准化食堂”2个、“标准化食堂”2个),食堂总面积约2.67万平方米,座位数7437个,承担全校近4万名师生的就餐任务。学校食堂在保障基本伙食供应的基础上,还提供特色调剂餐、自选餐、自助餐以及客餐等多种就餐方式,可满足全校师生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学校食堂2007年开始实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用国际化的管理标准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018年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更好的监控食品原料安全,杜绝安全风险。先后被评为全国“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 “四川好食堂”、“先进集体”;绵阳市“食品卫生十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先进单位”、“文明餐桌首批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平均伙食标准

绵阳平均物价在四川各地市偏低,学校物价更是低于绵阳,一般午餐在食堂就餐6元能吃饱、10元能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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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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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收费项目

教育收费公示牌


收费单位:  西南科技大学                                                表               


收费项目

折算学费标准   (元/.年)

执行文件


一、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学

(按年度预收,毕业时根据学分结算)



学院

专业名称

学科

学制

川价费[2004118


川教[200719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理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

理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功能材料

工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化学工程

工学

4

4920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4

4440



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

法学

4

4440



法学院

应用心理学

理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测绘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理信息系统

理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采矿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安全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交通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安全

理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

4

4920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技术

理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农学

农学

4

444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动物科学

农学

4

444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药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园艺

农学

4

4440



体育学科部

社会体育

教育学

4

444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学

工学

5

660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城乡规划

工学

5

660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力学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利用工程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管理

管理学

4

444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造价

工学

4

492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西班牙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翻译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72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

4

72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音乐学

艺术

4

60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艺术

4

12000




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4

4920



政治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4

4440



政治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法学

4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经济信息管理

管理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计算机信息管理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法律事务

法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会计

管理

3

4440



二、住宿费


1、校本部:

800-1200元/生.年

川价费[2007190


2、西山校区:

900-1000元/生.年

川价费[2007190


三、服务性收费项目:



新生入学体检费

70元/生

川价发[2005122


四、代管费项目:



1、预收教材资料费

600元/生.年

川价发[2005122号 


2、军训服装服

按学校招标价

川价发[2005122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0元/生·年

绵人社办[2014]178号


绵阳市政府文件暂时未发布


说明:


1、服务性收费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特定服务而取得合理补偿的收费。


2、代管费是指学生学习和生活必须,学校为方便学生代收代支发生的费用。其中预收教材资料费将根据学生消费情况,按学年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 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遵循“学生受益、有利于管理和学校成本补偿、按成本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


4、上述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项目已经过学校价格听证程序并报省教育、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涉及采购的项目,均按相关程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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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名单
  •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犀浦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999号西南交通大学 九里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峨眉校区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西南交通大学
  • 电话:
    028-66366373、66368074
  • 官网:
查看详情
  •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查看详情
  • 地址:
    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南充市油院路30号(南充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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