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7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50870
广西教育学院(院校代码:50870)创建于1953年,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系自治区直属成人本科高等院校,1983年开始举办成人本科教育,1987年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优良的办学传统。根据学院未来发展规划,广西教育学院未来转型发展方向为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6人,其中正高职称24人(含二级教授2人),副高职称79人,博士1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广西首批“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广西八桂学者1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人,广西教学名师2人,硕士生导师9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国家级首席培训专家2人,自治区级首席培训专家22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2个。聘请有一批区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名誉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现为自治区级重点培育教师教育基地,建有数字化微格教室、三笔字实训室、双向远程互动见习室、网络课程录播室、数字媒体技能实验室、媒体演播室、数学建模实验室、学生实训工作室、会计模拟仿真实训室、琴房、电钢琴室、声乐训练室、舞蹈训练室、儿童戏剧多功能实验室、小型音乐厅等各类实验实训室50多间,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拥有完善良好的实验实训条件。馆藏图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5万册,电子期刊资源丰富。 学院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协同育人机制。目前与南宁市15所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建设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另建有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个,校企合作单位11个。依托学院承担的大型教育整体服务项目——崇左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建设师范院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一体化协同育人平台,成效突出。办学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类专业人才。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实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按德、智、体等方面择优录取。
(二)语种要求:英语。
(三)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普通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专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音乐教育专业以文化与专业分数4:6的综合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录取,美术教育专业以文化与专业分数4:6的综合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三)教材费:代收4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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