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 联系电话:0771-5975251、5975252、5975270、597527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668
- 官网:
- 招生网址:
一、学院概况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广西唯一一所自然资源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有“广西第二大学城”之称,首府南宁“后花园”之美誉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风景秀美,环境优雅,人文氛围浓郁,是读书/求学/成才的理想场所。
二、学院校训
立德树人、求实创新
三、硬件设施
学院校园宽广,各种硬件设施配套齐全。占地面积1095.8亩,相当于102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校舍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建有全塑胶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场所,4-6人/间的庭院式学生宿舍配备电梯、空调、热水和网络等生活设施。目前,学院购置了充分满足教学实习、实训需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丰富多彩的图书资料,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智慧校园,为全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网络多媒体教室,提供了广大师生喜爱的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先进教育教学环境条件。
四、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1人,其中,专任教师165人,高级职称3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89人,拥有教授3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还常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和顾问。
五、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强化校企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与区内外行政管理部门和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输送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可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和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工程建筑、经济贸易等领域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更好的为广西自然资源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建功立业,成就出彩人生。18%的毕业生可直升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等全日制本科院校深造。
录取批次的安排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院请假,超过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单招考试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 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对口考试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序号 |
附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院校根据2022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5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5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9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前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6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桂自然资职院发〔2019〕59号
为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 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 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转专业的规定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专业,可以申请转专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校因专业停招改招,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转专业首先应遵循在所属系内部进行转专业。在专业办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方可进行跨系转专业,跨系转专业须经学生申请,根据名额限定,高考统招考生按普高成绩排序,单招对口考生按单招对口考试成绩排序,遴选出高分考生,批准到所申报专业学习;
4.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5.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退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回校就读者;
6.在新生报到入学阶段,经学生本人同意,学院根据需要对部分专业进行调整,所涉及到的学生;
7.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学生本人同意,学院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而需转专业的;
8.新生报到入学后,休学满一年者;
9.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五年一贯制、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等);
2.入学未满一学期者(第一条第一款第 2、5、6 点除外);
3.招生时明确不能转专业的;
4.应予以退学的;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6.转学(入)时已对转入专业进行审核的转校生;
7.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须提供具有某种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参赛获奖证书、相关成果或该专业方面的专家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原因转专业的,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期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和原始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确有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困难转专业的,须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必要材料原件。学习困难者须由所在系部提供相关鉴定意见;家庭经济困难者须由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四)退役学生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须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 转专业办理时间
新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在第一学期第15周提出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办理。退役回校学生,在回校两周内办理申请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学院规定转专业条件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二学期第15周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系部领导同意后,将该生申请材料、成绩单、在校操行表现鉴定送交拟转入系部。
(二)各系审核
《转专业申请表》在第16周由学生所在系审核并签署意见。拟转入系部对学生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学院规定转专业条件的,由拟转入系组织考核。考核的形式和内容由系部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在综合考虑学生的操行表现、成绩及接收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等因素后,将同意转入的学生编入合适的年级,并经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在申请的当学期放假之前,统一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
上述材料齐备后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三)学院批准
在申请学期的第17周,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确定出初步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报学院以正式发文方式进行公布。
(四)办理手续
拟转专业学生持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开具的异动通知单到转入系部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同时书面通知财务处、教务科研处、后勤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五)上报数据学生转专业后,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将转专业学生的专业调整情况提交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相关问题
转专业学生的培养,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转入前课程和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且课程学时和学分相同或相近(相差 1 个学分内)的,经课程管理部门审核,教务科研处审批后,可以按最终审批成绩计入相应成绩和课程学分;转入专业所缺必修课程应予重新学习,由转入系部负责安排,由课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课程学习和考试。
根据学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转换和认定、课程重新学习等。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学生转专业的审核材料,由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独立建档备案,以备自治区教育厅检查。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转专业过程中所产生的重新学习费用由学生承担。
(四)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五)本规定由学院授权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管理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可贷3年),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收费标准:
住宿费:1350元 / 年•人,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42010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3年 |
7500 |
2 |
42010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登记) |
3年 |
7500 |
3 |
42010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矿产资源管理) |
3年 |
7500 |
4 |
42010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林业资源管理) |
3年 |
7500 |
5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 |
3年 |
7500 |
6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 |
3年 |
7500 |
7 |
420205 |
岩土工程技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3年 |
7500 |
8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年 |
7500 |
9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海洋测绘) |
3年 |
7500 |
10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城市地下工程测绘) |
3年 |
7500 |
11 |
420306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3年 |
7500 |
12 |
420306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房地一体化测绘) |
3年 |
7500 |
13 |
420310 |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3年 |
7500 |
14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7500 |
15 |
500205 |
道路工程造价 |
3年 |
7500 |
16 |
510203 |
软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与开发) |
3年 |
7500 |
17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7500 |
18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 |
3年 |
7500 |
19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 |
3年 |
7500 |
2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 |
3年 |
7500 |
21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7500 |
22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 |
3年 |
7500 |
23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 |
3年 |
7500 |
24 |
510203 |
软件技术 |
3年 |
7500 |
25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6500 |
26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6500 |
27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6500 |
1. 实际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2.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