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 联系电话:0755-28323398,28323360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6409
- 官网:
-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2016年10月,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2017年学校招收首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招收首批博士研究生,2020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占地面积33.37万平方米,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投资20.43亿元兴建。校园紧邻神仙岭和龙口水库,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共有21栋建筑,包括主楼、两栋实验楼、三栋教学楼以及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建筑。矗立于中心广场的主楼与莫斯科大学主楼造型非常相似,是校园的地标性建筑。主楼高156米,顶端的五角星被誉为“深北莫之星”。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以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为主,同时采用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录取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一本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为本科批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即在高考基础上,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60%)、学校测试(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成绩(10%)”(简称 “631”)进行综合评价排名择优录取。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全部在提前批次录取,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学校测试选拔。
除综合评价外,学校在部分省市采用普通高考录取模式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一致,须参加当年高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一、政府拨款类
1 国家奖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国家助学金
4 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学校设立类
1 新生启航奖学金
2 学业奖学金
3 “深北莫之星”奖学金
4 校内实习
5 伙食补贴
三. 社会捐助类
1 平安奖学金 由平安银行捐赠设立,每年组织评选发放
2 平安助学金
3 明喆奖学金 由明喆集团和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设立
4 明喆助学金
四、 竞争类
1 中国电信奖学金 • 飞Young奖
2 中国电信奖学金 • 天翼奖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困难生资助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金;综合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获得报酬。另外,针对特定人群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相应资助。
学生宿舍
本科生住宿为4人间,每间配有独立的卫浴间和阳台,有独立的学习空间和储物柜,每层楼设有公共自习阅览室和储物室,每栋宿舍楼二层配有洗衣房。
可以点击进入宿舍全景:[https://720yun.com/t/0dvks9pbdi9?scene_id=45067108#scene_id=45042498]
食堂
学校餐厅提供多种选择,一食堂设有铁板饭、北方面点、甜品、烧腊、自选餐等,三食堂(湖滨餐厅)设有自选称重餐、中西式简餐等,可满足同学们不同口味的用餐需求。
可以点击进入餐厅全景:[https://720yun.com/t/0dvks9pbdi9?scene_id=45042492]
平均伙食标准
您好!食堂早餐约3-6元/餐,午、晚餐约15-20元/餐,丰俭由人。学校食堂品类多样、美味可口,可兼顾南北风味,满足来自五湖四海、中外籍师生的不同饮食需求。 可以点击进入餐厅全景:https://720yun.com/t/0dvks9pbdi9?scene_id=45042492
学费(本科生) |
元/生/学年 |
40000 |
粤发改规[2018]7号 |
市场调节价,不分专业 |
|
学费(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42000 |
粤发改规[2018]7号 |
市场调节价,不分专业 |
|
住宿费(4人间) |
元/生/学年 |
1600 |
粤发改规[2018]7号 |
住宿费不包含热水费和电费,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的电和热水按成本据实收取费用。 |
|
住宿费(2人间) |
元/生/学年 |
3200 |
粤发改规[2018]7号 |
住宿费不包含热水费和电费,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的电和热水按成本据实收取费用。 |
|
住宿费(1人间) |
元/生/学年 |
6400 |
粤发改规[2018]7号 |
住宿费不包含热水费和电费,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的电和热水按成本据实收取费用。 |
|
服务性收费 |
一、补办证件工本费 |
粤价[2007]186号 |
|||
毕业证、学位证书 |
元/本 |
20 |
|||
二、证明资料费 |
粤价[2007]186号 |
||||
成绩单、就业推荐函 |
元/份 |
中文版:20 |
|||
元/份 |
英文版:40 |
||||
三、热水费 |
元/立方 |
25 |
粤价[2007]186号 |
||
四、复印、打印费 |
粤发改规[2018]7号 |
按实际成本确定 |
|||
A4(黑白) |
元/张 |
0.19 |
|||
A4(彩色) |
元/张 |
1 |
|||
A3(黑白) |
元/张 |
0.38 |
|||
A3(彩色) |
元/张 |
2 |
|||
五、其他服务性收费 |
元/生 |
按实收取 |
粤发改规[2018]7号 |
按实际成本确定 |
|
其他代收费 |
一、校园一卡通 |
元/张 |
20 |
粤价[2007]186号标准内 |
|
二、考试费 |
元/生 |
按规定标准收取 |
粤价[2007]186号 |
||
三、其他代收费 |
元/生 |
按实收取 |
粤发改规[2018]7号 |
按实际成本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