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广州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 广州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4113327、34113555 学校招生办电子邮箱:zsb@gdei.ed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eb.gdei.edu.cn/zsb/
- 联系电话:020-3411332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278
- 官网:
- 招生网址:
(广州海珠校区正门)
(广州花都校区正门)
学 校 概 况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己任,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开设3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多人。
招生批次及类型
● 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教师专项)。
● 本科录取批次:师范、非师范;文理美音体各专业。
● 本科录取批次: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
● 本科录取批次:应用型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
教师教育特色
● 创建1个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2个校级教育实验区。
● 与广州、佛山、汕头等地政府共建6所附属中小学校。
● 教育部校长领航工程基地、教育部教师国培计划基地,广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6个省级机构设在我校。
● 广东省80%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在我校参加过校长培训,50%以上骨干教师在我校参加过教师培训。
师资力量
● 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5.4%,博士学位教师占35.8%。
● 30多人次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先进教育工作者”、“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等荣誉称号。
科研学术水平
● 2017-2018年学校主持各级各类项目154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部级52项;自然科学类项目69项,人文社科类项目85项。
● 2017-2018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共681篇,其中北大核心论文数量为96篇,CSCD期刊论文28篇,CSSCI期刊论文38篇,在国际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发表学术论文67篇,SCI论文52篇。
● 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教育学、数学、生态学。
创新创业就业
●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 “为树众创空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 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 2018年创业先锋营遴选学生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学习“大学生创业创新精英海外研究课程”。
●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满意度稳步攀升。
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
● 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奥马哈分校、英国桑德兰大学、英国纽曼大学、柬埔寨东南亚大学、台湾屏东大学等10多所国(境)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办学协议。
● 开展了“3+1”和“3+1+1”学分互认模式的联合办学项目,拓展了具有国际视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 设立“优秀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奖学金”,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师教育和英语能力提升等研学课程。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广东省录取批次如下:提前本科录取批、本科录取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省招生办以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进行投档。对投出档案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投档总分及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按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术科总分本科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自治区),对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同等条件下,考生合成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若省(自治区)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加分政策
我校承认各生源省对普通高考考生的相关照顾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承认各生源省对少数民族普通高考考生的相关照顾加分政策和其他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后可向我校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根据政府有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按困难程度评选,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三)学校设置优秀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奖学金,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等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师教育和英语能力提升研学课程。经过相关程序遴选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相应项目费用(学费、住宿费、交通费)50%的奖励;若是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全额奖励。
(四)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五)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费按照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5190元。
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科门类,按非理论类标准收取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第一、二、三学年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人民币25190元,第四学年按两校学费标准分别缴费,我校学费标准人民币5190元/年;西悉尼大学学费标准澳币24280元/年,其它杂费由西悉尼大学按其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
海珠校区住宿费标准:750元~1650元;花都校区住宿费标准:17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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