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一号
- 联系电话:020-32882222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266
- 官网:
- 招生网址: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粤府函[2009]49号文),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太阳城集团投资创办,华商教育集团旗下的一所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院面向省内外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国家任务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颁发权(学院代码:14266)。
学院以先进的办学理念、雄厚的办学实力、科学的培养方案、良好的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实验实训大楼、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校企共建的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凸显出学院的办学优势和实力;优美的校园环境、标准的体育场馆、一流的学生饭堂、空调教室和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学院现设有12个教学二级院(系),共有32个招生专业,已形成商科、工科、医药大健康为主,并积极拓展教育、艺术设计和现代服务类专业群,多学科专业协同发展态势。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多年来我校新生报到率在同类院校中稳居省内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院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多条"专升本"途径,学生在毕业当年可参加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报考省内本科院校,学习两年即可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院还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校际合作、短期研修等,为学生提供出国学习的机会。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特色专业为龙头,以提升职业能力办学为主线,以促进创业为导向,以打造特色和优势为抓手,以校企协同育人为路径,创新办学思路,改革教学模式,优化教学方法,努力把学院打造成一流的高职高专院校。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3.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7.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8.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9.学校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专业同时开设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商务英语同时开设海外创新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同时开设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10.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1.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12.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我校有六种学生宿舍类型,标准四人间、六人间、电梯公寓三人间、公寓套间单人间、公寓套间双人间、公寓套间三人间,标准的大学生公寓:有空调、独立阳台、洗衣机、卫生间、冲凉房、个人居住区和学习区,光纤网线端口等,所有宿舍类型都有空调。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1.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17000-1800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17000-1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7500-1800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海外创新班专业28800元/生·学年,学分互认专业30800元/生·学年。
3.住宿费标准:三人间宿舍4800元/生·学年;四人间空调宿舍3000元/生·学年;六人间空调宿舍2000元/生·学年。公寓型宿舍收费标准:单人间4980元/生·学年;二人间3000元/生·学年;三人间2500元/生·学年。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