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麻章校区: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2号; 新湖校区:湛江市麻章区湛江教育基地新坡路1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622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2622.jpg)
湛江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粤西地区规模最大、具有重要区域性影响、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先后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中华文化传承基地”“湛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摄影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专业考试成绩使用本校组织的校考考试成绩。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本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本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经济学(国际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专业、会计学(ACCA班)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除日语、法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健全的奖学金&学生资助政策
·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学年,名额按国家分配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学年,名额按国家分配确定。
·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符合要求,根据不同档次,可获2300-4000元/人/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按国家规定期限还清贷款。
· 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金
2019年秋季学期起,就读我校的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免学费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
· 学校奖助学金
1.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评选对象为广东省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新生)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3.设立特困生助学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最高资助金额5000元/人。
4.设立寸金励志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1500元/人/学年。
· 勤工助学
我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不断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我校2020级共有526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缓交金额达600余万元。
自2007年起,我校发放国家奖学金96万元、获奖学生达120人;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2121.5万元,奖励人数达4243人;发放校内奖学金1292.7万元,奖励共计29265人次。
自2007年起,我校发放国家助学金5481.68万元,受助学生共计19122人次。
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校仍然为困难学生提供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1725个,发放酬薪100余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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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见各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或学校招生网招生简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城乡规划专业28000元/生•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摄影、经济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专业学费33000元/生•学年;会计学(ACCA班)学费3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27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600-29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具体以实际安排入住宿舍楼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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