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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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587
综合满意度: 4.7
环境满意度: 4.7
生活满意度: 4.5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学校简介
        岭南大地,钟灵毓秀,音乐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名家辈出,孕育了冼星海、萧友梅、马思聪、李凌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学院深深植根于岭南这片人文沃土,浸染着岭南音乐文化的精魂,铸就了兼容并包、博采众长、开放创新的办学精神,形成了优良的教育教学传统。
        广东专业音乐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1932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广州音乐院。1957年10月,广东省政府创建了广州音乐学校,使得这一地区的现代专业音乐教育得以延续。随后学院数易校名,几经变迁。1958年更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65年初与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1969年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3月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 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50年筚路蓝缕,50年薪火相传。星海音乐学院始终以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为己任,弘扬星海精神,传承岭南音乐文化,践行“求真、尚美、崇德、敬业”的校训,服务广东经济文化建设。新时期新阶段,学院把握进驻广州大学城的良好发展机遇,利用广东丰富的人文资源,依托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融身于广州大学城多学科共处的教育生态环境,制定发展规划,到2010年基本实现“建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音乐学院”的目标,成为建设广东文化大省的艺术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学院以音乐学科为主,协调发展相关艺术学科。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乐器工艺教研室、基础部和研究生部等14个系(部、室),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岭南音乐发展研究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4个实验乐团。专业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各个领域。学院现已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中专、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办学层次,普通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目前,全院共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高级职称113人,中级职称137人,博士、硕士135人。教师队伍中有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有5人获“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有7人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有14人为广东高校师德标兵、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后有3人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004年以来,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2项。
        学院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强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高等艺术教育的客观规律,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规格,建构了学科课程、人本课程、社会课程“三位一体”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形成了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管理实践和社会实践“四元结构”实践教学体系。重视教学质量,根据音乐艺术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严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2004年以来,学生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得国际和国家级奖励65项,省部级奖励239项。
        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4,961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校区18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学院图书馆馆藏丰富,设备先进;档案管理建设为国家级,位居全省高校前列;校园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正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逐步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数字校园。学院还在星海音乐厅、广州交响乐团、广东歌舞剧院、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电视台、珠影乐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民族乐团、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中国音乐年鉴》第七届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学术研讨会。聘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邀请了美、俄、法、英、德、日、韩等国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名家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应邀派出了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等院内各演出团体及各类专家学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内地各类艺术院校访问、演出和讲学。学院还与美国、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截至2007年7月,学院在校生普通教育本科生2704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652人,研究生47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多年来,吸引了高质量的生源,本科第一志愿录取率99.6%,新生报到率99.8%。建校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一万多名高级音乐艺术人才,他们以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异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他们中很多人已成为华南地区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及文化管理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蜚声中外。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音乐教育中心,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充分肯定。江泽民曾为我院“冼星海纪念馆”亲笔题写了馆名。吴邦国、温家宝、李长春、贺国强、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宋平、吴官正、曾培炎、吴仪、张德江、王兆国、李源潮、薄熙来、热地、韩启德、周铁农、陈至立、孟建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到我院视察;李岚清曾到我院与师生亲切座谈。任仲夷、林若、黄华华、卢钟鹤、王首道、肖志恒、梁国聚、林树森、李鸿忠、胡泽君、朱小丹、汤炳权、游宁丰、雷于蓝等省市领导多次到我院指导工作。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比利时众议院议长赫尔曼·德克罗等外国领导人也曾到我院参观,对学院的办学给予高度评价,提高了学院的国际声誉,扩大了学院的影响。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星海音乐学院以广州大学城自然、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依托,全体师生员工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用更高的标准,更开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审时度势,谋划未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把学院建设成为更高水平音乐院校而努力奋斗。

        联系电话、网址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邮编:510006
        沙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48号   邮编:510500
        联系部门:学院考试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63636、3936366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http://zsb.xh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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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院系设置
星海音乐学院专业介绍
星海音乐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除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文理兼招外,其他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

四、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可自行划定本科专业分数线和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划定: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执行文科类、理科类二本A线,其余专业由我院自行划定。

五、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 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科或理科二本A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艺术管理系(社会音乐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100)×30%

3. 音乐学系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100)×50%

4. 音乐教育系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专业课成绩中钢琴、声乐均须达到我院划定的资格线。

5. 其余各系考生,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除舞蹈系、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外,其余各系(专业)的考生乐理、视唱练耳须达到我院划定的资格线。

六、其他录取细则:

1.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在分数相同或相近时,钢琴、视唱练耳、乐理、高考文化成绩较高或专业多能者优先录取;在分数相同或相近时,男生优先录取。

2. 不同专业之间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能通用。

3. 非第一志愿考生,必须是专业课程特别优秀者,方可考虑录取。

4. 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录取。

七、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八、我院承认符合教育部政策规定的文化课加分,但不接收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九、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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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
星海音乐学院考研分数线
星海音乐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助学解困体系,构建了以奖、助、补、贷为主的助学解困体系。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年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每年最高可获奖学金25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每年每人可获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人可获2000元;临时困难补助金是资助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2.勤工助学: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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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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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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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收费项目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4.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执行2008年的物价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5.我院所有收费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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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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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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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 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 电话:
    020-87110737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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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510642。
  • 电话:
    020-85283652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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