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校本部)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 (星湖校区)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580
学院简介
院校代码:10580
教师专项代码:20580
肇庆学院是全日制公办综合性大学,创建于1970年,位于广东省珠三角城市-肇庆(距广州90公里)。肇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十大文明风景区示范点之一。肇庆学院座落在星湖风景名胜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园建筑与星湖山水遥相呼应,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环抱中的美丽校园,尽显优美俊俏的岭南风光,堪称读书治学之佳境。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肇庆市花园式单位。
肇庆学院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3万余人,专任教师1181人,“双聘”院士1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人员143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人员486人,82.73%以上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一批享誉海内外的专家、学者受聘担任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
学校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2.5亿元,电子图书107.3万册,纸质报刊1500种。学校现拥有1个国家级农业综合试验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开发中心,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非物质文物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3个省市共建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3个省级重点学科:机械工程、设计学、数学;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冲补强重点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市级重点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市级特色专业:车辆工程;1个省级教学重点实验室:光电信息技术教学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光机电一体化综合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基础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音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播电视新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药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环境工程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会计学(国家级)、市场营销学、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旅游管理专业综合改革、跨文化合作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化学专业、英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体育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汉语言文学、化学、音乐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工艺美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酒店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还拥有一批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和科研实力不断增强。部分专业已获得国际专业认证资格。
肇庆学院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学校秉持“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治学严谨,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教授、博士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上课;学校大力提倡并鼓励本科生考研,取得显著成绩。学校一贯重视国际化发展,2014年和2017年两次被评为广东省高等院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先进单位。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名列广东省本科院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并屡获殊荣。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广东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比赛中,共获得国家级荣誉和省级一等奖上千项;在广东省第八届、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奖牌总数排在全省本科院校前列。2018年肇庆市承办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我校共有1130名志愿者和2260名学生演员参加有关工作,仅此一项志愿服务时长就突破14万小时。管乐团曾获邀参加第16届亚运会开幕式演出,并荣获“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器乐类一等奖。民乐团荣获“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器乐比赛”一等奖。
学校先后共17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并入选首批广东省高校共青团“青创空间”孵化中心示范点和广东省学生事务工作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工作联系站。学校团委被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确定为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并荣获2017年度“广东高校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涌现出了许多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如全国优秀大学生国学社团、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全国大学生百佳理论学习社团和百优理论文章、全国高校共青团“四进四信”活动基层优秀项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等。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肇庆学院广东省录取批次如下: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次。
2、广东省以外地区的录取批次以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肇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一定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均相同时,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广东省书法学(师范)专业在取得我校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的情况下,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总分,总分=文化成绩×40%+专业术科成绩×60%,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志愿,若考生总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以外省(区)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学(师范))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工业设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九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的招生办法按国家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国家以及省(区)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xml:namespace>
3、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广东省专科批次、省外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各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分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8、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通过广东省术科统考并达到省划定的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最低文化控制线。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先考虑高分考生的志愿,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完前一名考生,再安排下一考生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至最后一名进档考生。各专业总分计算比例如下:
艺术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60%。
体育类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成绩´50%。
9、广东省以外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体育类专业省份,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所在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统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10、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1、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于新生,按相关规定不办理转专业。在大一或大二年级时,所学课程考试平均学分绩点≥3.0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转专业管理办法可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zqu.edu.cn/info/1210/1092.htm查阅)。也可通过选择跨学科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或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来完成第二专业的学习。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3.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全免学费。
4.学校奖学金: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5.学校单项奖学金: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6.学校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勤工助学酬金一般为310-620元。
7.陈熹奖学金:由香港慈善实业家陈熹先生资助100万元港币设立“陈熹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一名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体能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的在册学生。
8.香港福慧系列奖助学金: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慧系列奖助学金,每年提供3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500-4000元。
9.仲明助学金: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8000元。
2. 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
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免学费。
3.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勤工助学酬金一般为310-620元。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的收费标准如下(每生每年):
1、本科学费:文科类专业4590元,理科类(含外语、体育)专业5190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10000元,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8000元。
3、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如下(每生每年):视不同的住宿标准在700元至15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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