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 联系电话:0751-812006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576
- 官网:
- 招生网址:
韶关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是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在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
举办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成立的省属韶关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与市属韶关大学合并,定名韶关大学;2000年与韶关教育学院合并,升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韶关学院;2001年和200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韶关市的韶州师范分院、医学院先后挂靠韶关学院。
现有大塘、韩家山、黄田坝三个校区(不含韶州师范分院、医学院,下同),占地25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75.7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3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59.6万册;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个,本科教学校内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所19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23个。
现有在编教工2047人,专任教师1073人,其中正高职称106人、副高级职称356人、博士212人、硕士672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扬帆计划”20人,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8人,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6人,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岗位专家2人,入选首批韶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韶关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7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7个。
设有19个二级学院、69个本科专业(不含韶州师范分院1个、医学院3个),学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教、经、管、法、文、史、艺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6个、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1个。2014年以来,主持国家级教改课题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4 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出版专著、主(参)编教材300多部。
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南亚和港澳地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566人。近三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学科技能及文体竞赛、创新活动等获省级以上奖项2067项,其中国际级11项、国家级581项、省级1475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18年考研录取率7.51%,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
拥有理论物理、教育学、蔬菜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食品科学与工程5个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科研平台14个;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喀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近五年来,学校教师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子项目)1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7项;市厅级科研项目350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横向课题30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772篇,其中被SCI、EI、ISTP、CSSCI 收录357篇。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市级以上科技奖57项,中国发明专利博览会金奖3项,国家专利116项。
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港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开展本、专科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乌克兰等高校共建国际联合研发中心。被教育部列为内地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高校、地方院校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被省侨办列为中华文化传承基地。
学校影响不断扩大,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广东韶关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电话:0751-8120066;8120068(招生办公室)
传 真:0751-8120068
学校网址:www.s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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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在第二批本科A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A线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广东省排序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文化分上线,术科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类与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湖南省统一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最高限额为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后还本息;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或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役学生国家补偿资助、广东新生助学金等。资助名额5500个左右,资助金额3000-8000元/人/年;广东建档立卡专科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12000元/人/年,60%由学校发放;广东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资助,约20000元/人。
3.社会奖助学金:人保财险奖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石景宜刘紫英伉俪助学金、香港镇泰集团奖助学金、军分区助学金、元果励志奖学金等。资助名额300个左右,资助金额为每年1000-8000元/人/年。
4、校内综合素质奖学金,奖励名额2000个左右,奖励金额300-2000元/人/年。
5、学校还设有学生创新创业研究实践资助、鑫金汇创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资助等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至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1、在校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
2、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岗位,现有勤工助学岗位600个。
学生宿舍
新生住宿收费标准根据学校安排的宿舍等级收费。近年来,学校引资兴建了大批学生公寓,公寓内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等管理工作,提供完善、优质的生活服务。室内设施包括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组合家具(包括电脑台、个人衣柜等)、电话、计算机网络端口、卫生间、阳台(一个)等。
住宿费收费标准:校本部900-2300元/年;医学院900-95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