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广东省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道1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571
广东医科大学简介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1960年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1978年有2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励,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获批设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5月,临床医学(CLINICAL MEDICINE)学科排名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6年1月学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5年临床医学获批省内一本招生,2016年又有10个专业获批省内一本招生。
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设有研究生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学部等15个学院(部),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
学校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点24个、专业硕士类别2个)。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设有普通本科专业25个,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
有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东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东省高校名牌专业2个,广东省高校重点专业1个。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5个临床专科)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9个临床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具有副教授自主评审权。
现有9所校外临床医学院,3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0所临床教学医院,合作教学机构遍布我省各地,总病床数达112049张,形成了校内教学与基地教学、社区教学、企业教学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
学校现有教职工19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396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489人,双聘院士2名。学校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高校优秀辅导员等10人,广东省教学名师4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4人,“扬帆计划”20人,南粤杰出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56人,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名中医5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17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湛江校区和东莞校区两大科研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1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是“广东医学分子诊断协同创新发展中心”、“湛江市医药产业联盟”、“广东省生命文化学会”等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牵头单位或会长单位。近几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3项、973计划项目子课题2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3项;发表SCI收录论文1207篇,出版学术著作30部,获国家专利授权49件,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9项。
学校拥有先进的网络设施,是广东教育科研网湛江地区汇接中心,网络全面覆盖湛江、东莞两校区和直属附属医院,校内数字信息点超过3万个,建设有网络教学平台和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学校还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167.32万册,电子图书107.45万册,中外文期刊1751种、中外文数据库30余种。《广东医科大学学报》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文收录期刊、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的办学理念,积极开拓国际化办学新途径,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伊利诺大学、阿尔伯泰因斯坦医学院、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胡弗汉顿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德国莱布尼茨分子药理研究所、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日本大阪滋庆教育学园、日本NPO法人国际看护师育英会、香港大学、澳门镜湖医院、台湾台北医学大学、高雄医学大学、中山医学大学、嘉南药理大学、辅英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合作。2010年学校开始招收港澳台学生,目前正积极筹备开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工作。
办学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和地方共培养输送了14万余名医学人才。学校生源充足,是广东省考生报考的热门省属本科院校之一。通过质量工程的建设,毕业生基础知识牢固扎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近5年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6.25%。在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学校本科毕业生近3年通过率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近3年通过率均为100%。2014年,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达86.80%,英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率为56.86%,均超全国平均水平。学校近年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60项、省级270项。2010-2015年,在校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24篇,连续5年有毕业生获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学校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恪守“立志立德、求真求精”的校训,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广东医精神,弘扬“严谨朴实仁爱奉献”的校风,实施特色发展核心战略,坚持“特色强校、人才立校、科技兴校、文化铸校”的治校方略,立足广东,辐射华南,面向全国,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同类先进、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培养人格高尚、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适应能力和合作意识强且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国家和广东的医疗卫生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截至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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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三、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广东省理科类、文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不高于105%。
四、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医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医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专业志愿按如下原则录取:
(一)广东省考生专业录取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分两步走,即先考虑考生的前三志愿,按“分数优先, 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未被前三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则按考生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二)广东省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同一出档批次考生专业录取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则按考生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四)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六、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 第二批本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理科类、文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专业志愿录取,依照本章程第二十条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资助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我校的指标实行等额择优评审,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我校的指标实行等额择优评审,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我校的指标,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4.综合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再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6.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性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7.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任何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
8.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9.社会助学金:学校设立东莞校友助学基金、李汉魂助学金、唐人故里(固始县)助学基金、安琪慈浩助学金、关工委助学基金,医学检验学院设立“广州科方爱心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一贷,每次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第一笔还款期为毕业后第三年一次性还款,依次类推。
2、缓交学费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者,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
3、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均有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4、临时困难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6、募捐助困。通过“爱心会”等组织向校内外募集善款资助困难学生。
7、社会助学金善款。设立东莞市丽江豪园助学基金、湛江市李汉魂助学基金、东莞市新文传媒药学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
学生宿舍
住宿收费标准为湛江校区每生每学年550~1500元,东莞校区每生每学年1000~1500元(根据住宿地点、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费标准是:?xml:namespace>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湛江校区住宿费(元/年) |
东莞校区住宿费(元/年) |
教材费(元/年) |
英语、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
4730 |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550-1500元/年不等 |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1000-1500元/年不等 |
各专业学生按照每学期既定的教学计划,在学校的大学书店自行购买所需教材。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资源管理 |
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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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 |
5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