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256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湖北师范大学举办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校园占地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3.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1万册,电子图书160万册,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学校交通便捷,环境幽雅,教学资源丰富,是求学深造、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人文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理工学部、教育与艺术学部、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等5个学部,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9600余人。开办有32个本科专业和17个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以师范教育为主,文、商、工、管协调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电子信息类、教师教育类和现代管理服务类专业群是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英语教育专业获批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了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59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0余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70余人。近三年教师承担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省教改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120余项。
学校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机制,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着力构建融知识、能力、素养于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专科生专升本升学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在湖北省独立学院中排名前列。据不完全统计,我校毕业生先后有70多名同学获得了博士学位。近3年学生参加各种项目研究100多项,在省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600余人次。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身心素质。学校曾先后被湖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2018年学校作为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运动员村、省运会开幕式演出单位,积极服务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被中共黄石市委、市政府授予二等功。
近几年,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学校先后被授予“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黄石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据艾瑞森中国校友网发布的《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近5年,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教学质量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校友会2020年中国独立学院排名第23名,校友会2021年师范类独立学院排名第2名,校友会2021年中国民办大学Ⅱ类排名第18名,2021软科中国独立学院排名71位。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目前,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正朝着“扎根黄石,融入武汉,面向全国,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目标奋进。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热忱欢迎志存高远的莘莘学子加入我们的行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院2011年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湖北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湖南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考生参加本科院校在山东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合格的均可报考我校。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院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作限制。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实行学校负责、院本部招生处领导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5分。
我院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规则为按(文化成绩+术科成绩×2)排序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优先录取。
奖学金设置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等(后两类的评选对象为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还设有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人)、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200-800元/人)、特殊贡献奖学金(100-5000元/人)、考研奖励、临时伙食补贴、寒衣补助、勤工助学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