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东西湖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花路特1号 武昌汤逊湖校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2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984
录取批次的安排
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学习外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
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疾病;其中司法警务、行政管理、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在湖北省公安、司法类提前批专科录取,入校后需进行体测、面试、政审。
(5)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以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招生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左右裸眼视力不低于4.9,无色盲、色弱。
3.我院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不设学校级差分和专业级差分。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
5.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6.未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7.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如有些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奖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的学生资助政策,我院切实加大资助农村地区和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包括绿色通道、各类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特困生、高分考生助学计划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实现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学院常年为贫困生提供固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