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邮编:430070 (南湖校区) [设:机电工程系]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岛 邮编:430202(汤逊湖校区) [设:水利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 联系电话:027-87378091、87378093、87378095、8737807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982
- 官网:
- 招生网址: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2年,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北省水利厅主管,业务上接受湖北省教育厅管理指导,是一所培养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有效”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学院是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湖北省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水平能力评价基地,是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湖北省水利人才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征兵工作突出单位。2021年学院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立项为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A档)建设单位。
学院地处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南湖和汤逊湖畔,占地总面积640余亩,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继续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70余年的历史沉淀,学院凝练了“修身明志,励学求真”的校训和“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学院率先发起组建湖北水利水电职教集团,建成湖北水利水电职教品牌,入选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并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积累了典型经验。学院受到社会和水利水电行业企业的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5%以上,在省内高职院校中居于前列,涌现了以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蒋志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熊茂垠、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水利首席技师彭丹芬、浙江工匠、浙江省杰出技能标兵刘远才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现已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创新活校、服务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立足行业办专业,强化素质养成和技术技能培养,积极打造新时代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努力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第一学期末,学生可以按省教育厅及学院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转换。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从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助、补、贷、勤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年奖励、资助额度达一千万元。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贫困生伙食补贴以及医疗保障补助,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每年受资助的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30%;学院常年为贫困生提供包括校阳光商亭、阳光报亭、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收发室、机房、文印室、保卫处在内的百余个固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参保率达到98%以上)和在校国家助学贷款,真正使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吃得起饭、看得起病,使每一个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温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新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贷款要求办齐相关手续,来校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23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六人间)、1320元/生/年(四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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