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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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 公办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3.8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录取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民族大学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国际代码10517,是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校园面积1700多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38亿元,图书馆藏书157.24万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313.4万册。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预科学生17000余人。2017年在湖北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预科学生3772人。

●校园环境

我校位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恩施市城区。这里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神农架,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6.2℃,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这里地处全国 “八纵八横” 铁路路网主骨架,交通便利,沪蓉高速、宜万铁路横贯境内,与学校毗邻的许家坪机场可通达全国主要城市。神奇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族文化、宜人的气候条件,使这里成为了知名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校园依山傍水,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独具民族风格的校园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有21个专业可选修双学士学位。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计划项目7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级各类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12个。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6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基地2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等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文艺学等2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临床医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民族学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民大医院)、两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恩施州中心医院、附属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511人,外籍教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5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09人,其中教授139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获得者等各级各类专家50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0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7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28项。出版专著112部,发表论文40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794篇。《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和2015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人才培养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院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践行"尊重个性、塑造品质、崇尚科学、含蕴自然"的办学理念,始终致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近五年来,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取全国名牌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均居同类高校的前列。在校学生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过级率、省级优秀学士论文获奖率均高于省属院校的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20项,获省级奖项253项,公开出版个人作品(著作)20部,发表学术论文173篇,获授权专利21项,学生科研成果获省级奖项29项。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4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万余人,毕业生凭勤奋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专业本领受到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芬兰和加拿大等国的高水平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校园文化

学校推进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我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在2008年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2009年我校学生表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从2011年开始,我校学生连续年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成功地展示了我校学生昂扬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赢得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学校“’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中我校学子获得一等奖。

●录取规则

①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录取分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电子档案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服从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视为考生认可我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在投档成绩同分时按相关省份加权分或者英语及录取专业相关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②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北省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其它省份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③体育类专业同等条件下身高者优先,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75%

●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语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向本科教育过渡的特殊教育阶段。该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录取线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017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优录加分

我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实际成绩。各专业无性别和民族限制(预科班限招少数民族考生)。

●经济资助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构成的助学体系,开通了贫困生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的奖助面为在校生的35%。每学年度评定“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年、“励志奖学金”5000/年、“校内奖学金”最高为5000/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000/年、二等3000/年、三等2000/年。许多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每年为贫困生开辟了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食宿条件

在校生实行公寓一体化管理,学生公寓与教学区联成一体。五个现代化学生食堂可容纳两万余名学生同时进餐,还有为民族学生提供多样民族食谱的清真食堂。

●招生声明

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从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时一定要以各省(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录取结果会在招生信息网公布:http://zsxx.hbmy.edu.cn,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盖“湖北民族学院”印章,用专用信封通过全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录取结束后,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电子档案中填写的收信地址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并保持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

校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8300;8277808826946982990298456008

(工作日上午8:-11:30;下午2:00-5:30)

邮箱:hbmyzbc@sina.com  QQ答疑:4000164460

网址:http://zsxx.hbmy.edu.cn(湖北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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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专业介绍
湖北民族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湖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予以调剂,无法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等效分相同时按英语及录取专业相关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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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北省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其它省份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实际成绩。各专业无性别和民族限制(预科班限招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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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各专业无性别和民族限制(预科班限招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认定的优录加分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实际成绩。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另作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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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考研分数线
湖北民族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构成的助学体系,开通了贫困生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的奖助面为在校生的35%。每学年度评定“国家奖学金”最高8000/年、“励志奖学金”5000/年、“校内奖学金”最高为5000/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000/年、二等3000/年、三等2000/年。许多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每年为贫困生开辟了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贫困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校开设了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其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可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开辟了1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每学年按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与划拨的资金对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励志奖学金。

 

(摘自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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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在校生实行公寓一体化管理,学生公寓与教学区联成一体。五个现代化学生食堂可容纳两万余名学生同时进餐,还有为民族学生提供多样民族食谱的清真食堂。

食堂

    学院共设有5个学生食堂,可以满足2万余人同时进餐。专为回族学生修建了清真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普通消费平均每天10元--15元/生,即生活费保持最低标准可以在300元—450元即可,略高一点的不超过600元。日常用品费用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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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湖北民族大学收费项目

湖北民族学院按国家、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在4000——52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为9000——1035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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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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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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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7-87542228/027-875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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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
  • 电话:
    027-593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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