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499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 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 专科学历教育,学院先后通过高检院和教育部组织的 5 个 专项人才评估,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先后获得“省级文 明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 年,被 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建设院校”,并于 2017 年通过验收。 2015 年,被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卓越法律 人才培养教育基地”。2016 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 机关民事行政特色培训基地。2018 年初,被确定为省级优 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 年,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 园标兵单位。检察事务、法律文秘两个专业获批全国高职 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020 年学院检察事务 专业群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021 年, 检察事务专业教学资源库被纳入河南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 资源库,受教育部指定承担高职检察事务专业简介与教学 标准的制定工作。2022 年被确定为“河南省骨干职业教 育集团”组建牵头单位。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五年一贯制”中招计划,招生代码053,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参加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对口升学”计划,招生对象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对口报考我院的应届毕业生。
所有专业文、理科招生对象均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录取批次均为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2.2006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高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语言。
7.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权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一般为120%),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8.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考生如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转专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均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有国家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 学院优秀学生的奖励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其中,国家资助项目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 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 ;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 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缓交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院执行河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按学年度收取。各专业33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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