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新校区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747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新郑市,地处我国首个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的民办本科高校,由集教育、医疗、医药、房地产、酒店等为一体的中原华信商贸集团投资开办。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97年的郑州华信专修学院,2001年更名为郑州华信职业技术学院,实施专科学历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更名为郑州华信学院。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办学原则,秉承“厚德敬业、求是致用”的校训精神,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确立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明确了“工学为主、开放办学”的发展道路,先后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近5万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升本以后,学校依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教学投入力度,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培养模式改革,规范教学工作管理,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的需求导向,不断优化专业布局。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医学院、药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6个,高职高专专业42个,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484人,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坚持条件建设的持续投入,完善优化教学设施。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总投资18.37亿元,占地1979亩,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室内外运动场地面积11.42万平方米;建有游泳馆、体育馆、综合运动场、学术交流中心、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设施;拥有实验实训中心(综合实验室)35个,实验室18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2.5万册,电子图书21万种,电子期刊15627种,中外文数据库15个;环境优美的新型校园、设施完善的教学条件已经形成。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92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7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5%。自有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教师104人,副高职称教师176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6.13%;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98人,占64.2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人,国家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9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10人。近三年,学校教师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378项,发表学术论文1355 篇。
学校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着力推进教学改革,依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构建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康复养老、城乡建设等4个专业集群;依托企业集团办学优势,搭建了学研产一体化发展平台;强化了基础技能训练、专业综合实训、企业实战训练三层对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学校现有河南省特色专业1个,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3个,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郑州市示范、重点专业6个。
学校的教学建设与改革促进了培养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近三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高于河南省平均水平,年底就业率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新华网评为“2014中国影响力民办高校”,2015年被《河南日报》评为“河南应用技术类型十佳示范高校”,2016年3月被中国校友会网评为“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在河南省最佳民办大学排行榜中位居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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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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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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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和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报考志愿。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2015年度学校共有7589人次分别获得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奖学金,总金额为13514.75万元。
(1)入学奖学金
学校出资设立,每年对优秀新生进行奖励。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8000元/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
(5)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生均可申请,每人8000元/年(无利息)。
(6)学校奖学金
凡在校生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奖学金等级如下:
(一)本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
2.一等奖学金1500元;
3.二等奖学金1200元;
4.三等奖学金800元。
(二)专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
2.一等奖学金1200元;
3.二等奖学金1000元;
4.三等奖学6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经学校核查属实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无息)。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经学校核定可获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3、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均可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
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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