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 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735
铁道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我国唯一一所培养铁路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原名铁道部公安干部学校。学院先后辗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办学,1980年迁建河南郑州,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后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学校、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改建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建校以来,学院为铁路公安机关培养各类毕业生3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近2万人。目前,在全国7万多名铁路公安民警中,我校毕业生占1/3以上,大部分成长为铁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20余人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模荣誉称号,150余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或荣获“五一”劳动奖章,万余人次立功受奖,涌现出了以“90后最美学警”李博亚、“欧阳海式的好民警”雷宏、一级英模沈战东等英模校友群体,为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铁道卫士的摇篮”。
学院校舍总建筑面积15.71万平方米,拥有基础实验室、公安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场馆4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30.4万元;图书馆馆藏适用纸质图书62.3万册、电子图书68万种,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了“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铁警基地”,在全国公安机关建立了28个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特色立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特色、创新、开放”的学院发展理念,秉承“至诚至公,敏学笃行”的校训,弘扬以“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为主体的铁警精神,实施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将忠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了“突出忠诚教育、立足铁路公安、注重服务实战”的办学特色。
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5个本科专业,治安学(公安法制)、治安学(铁路警务方向)、公安管理学(公安文秘)、侦查学(铁路反恐方向)4个本科专业方向,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经济犯罪侦查、警卫7个专科专业。拥有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1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河南省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发展专业2个。
学院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公安管理系、公安技术系、法律系、公共基础教研部、铁路与公安基础教研部、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等9个系部。学院面向全国(台、港、澳除外)招生,现有在校生3737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398人,其中拥有博士22人、硕士162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86人,拥有享受部级津贴专家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等17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1人,荣获二级英模荣誉称号教师3人,以及一批在铁路公安实战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专家;拥有由公安部“送教西部行”特聘教官、全国铁路公安技能考核评委、司法鉴定专家等组成的优秀教学和学术团队。
学院以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将办学工作融入公安工作大局,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专业内涵、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构建与铁路公安机关警学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突出铁路特色,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优势和特色专业,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6门;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8项,公安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奖2项;参加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1项。近五年来,出版著作、教材160余部(其中省部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SCI论文300余篇,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一批研究成果在公安实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校学生先后获全国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44项,全国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类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6项;获河南省大学生运动会团体和个人冠军37项、亚军17项。
学院立足铁路,面向交通,服务公安,依托校内、铁路公安机关、地方公安机关等实践教学平台,组织师生积极参加铁路运输安全保卫工作和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南京青奥会、深圳大运会、北京9.3阅兵、田径世锦赛、郑州上合会议安保等国内大型安全保卫活动,履行公安院校服务公安工作、服务社会的功能和责任。学院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抗雪救灾先进集体”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在校学生128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194人受到嘉奖。毕业生具有较高的警察职业素养、较强的公安专业能力、过硬的铁路警务技能和牢固的专业思想,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教育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拓国际视野,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及地区的警察机构和大学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将以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政治育警、立德树人,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为建设全面合格、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公安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郑州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郑州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郑州警察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二十条 对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且符合郑州警察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款规定一致。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第二十一条 郑州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第二十二条 郑州警察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郑州警察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为: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执行相关省(市)本年度招生有关规定;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郑州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郑州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按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四)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当地公安机关和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录取时,在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提前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男女生比例按当地招生计划公布的男女生招生人数执行。
奖学金设置
郑州警察学院(前身是铁道警察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有关规定,郑州警察学院2023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治安学、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侦查学、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铁路警务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44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2个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