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号(莲花街校区) 邮编:450001
- 联系电话:0371-6775602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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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共建高校;始建于1956年,先后隶属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和国内贸易部;1959年开展本科教育,1981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3年开始博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划归河南省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局于2010年签约共建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高校创建行动计划。
建校至今,学校坚持“扎根中原,立足行业,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严守“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求是、拓新、笃行”的校训,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勇于探索、报国兴学、自强不息”的工大精神,凝练形成了“团结进取,务实高效”的校风、“博学奉献”的教风和“勤奋诚信”的学风。
经过历代工大人的励精图治和薪火传承,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不仅具备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体系,而且作为第二单位成功入选国家首批“ 2011协同创新计划”,是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高校,在推动行业、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教育振兴的过程中做出了应有贡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教师196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934人,博士学位教师1000人;硕士生导师572人,博士生导师74人;汇聚了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河南省教学名师等一大批学术带头人;拥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26个。
建校以来,学校涌现出了陈启宗、路茜玉、张根旺、周乃如、汪璠、张国贤等一大批,在粮食、磨料磨具等行业领域具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他们潜心学术,立德树人,奖掖后进,功勋卓著,为我国粮食事业、磨料磨具行业及学校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开拓性贡献,为后继者树立了榜样。
现任教师中,有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技术委员会谷物与豆类分会主席卞科教授、国际谷物科技协会主席王凤成教授、三届奥运会田径裁判王晏教授等知名专家,还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中国粮油学会、中国粮食工程建设委员会、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热处理学会、中国化学会有机化学磷化学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职务,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和教学岗位上,教书育人,竭诚奉献,堪称楷模。
二、学科专业
学校长期致力于粮食产后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工程技术研究,构建了集储运、加工、装备、信息、管理等于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拥有全国最完整的粮油食品学科群和实力雄厚的超硬材料学科群;农业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全球前1%。建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22个学院, 74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省一级重点学科,“粮食产后安全及加工”学科群入选河南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粮食工程”等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16个省级名牌和特色专业、6个双学位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8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等29个专业入选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人才培养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国家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高校,拥有“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丝绸之路奖学金”和“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培养资格;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拥有“食品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粮油食品类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河南工业大学-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8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人,外国留学生300余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近1万人;先后为国家输送了22万余名合格毕业生,粮食行业半数以上的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均出自本校,被誉为粮食行业的“黄埔军校”。
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21项、省部级奖1312项;全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连年100%;国家“挑战杯”竞赛连续9届领跑河南;连续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荣获“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高度认可和评价。
四、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科研队伍,长期致力于粮食产后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工程技术研究,构建了集储运、加工、装备、信息、管理等于一体科学研究体系和特色;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粮食储运、仓厂建设、粮食经济与物流管理、粮食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粮食机械、超硬材料及磨料磨具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有力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1978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1986年国家科技攻关奖励大会上获国家奖励4项;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2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1项;2017年进入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百强高校。
现有小麦和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粮食储运国家工程实验室、粮食信息处理与控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粮食储藏与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粮食物流研究培训中心、国家大豆改良中心精深加工研究所(郑州)等35个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平台;建有中国粮食博物馆预博馆;是国家粮食行业郑州培训基地;设有河南省高校首家院士工作站、物流研究中心、粮食经济研究中心、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个地厅级科技平台;校内还有岩土工程研究所、物流研究所等54个校级学术研究机构和100余个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平台。
五、办学条件
占地总面积193.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6.2万平方米;拥有莲花街校区、嵩山路校区、中原路校区三个校区;建有高标准的教学大楼和现代化的学生公寓;是河南省高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单位、“智慧校园”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试点单位。
建有食品工程、建筑工程、物理学、化学、力学、电工电子、机械基础等各种、各类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配备有大批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9亿元,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860台(套);学校图书馆是原商业部批准的“全国粮油学科文献情报中心”,藏书270.4万余册,自建粮油食品、超硬材料与磨料磨具2个专题特色数据库;《河南工业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先进、齐全的教学科研设施,优雅宜人的校园环境,为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条件基础。
作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局共建高校,如今的河南工业大学正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为宗旨,满怀信心的朝着有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的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本科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所占比例规则,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所占比例规则,则执行我校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4舍5入,小数点后保留4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云南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科总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70由高到低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一样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2017〕4号),为加强转专业、转学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具有学籍的非定向本科在校生,可以按照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1次。转专业由学生申请,学校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条 转专业一般在第1学年结束时进行,每专业转出学生数和接收转入学生数由学院根据实际教学资源情况来确定。
第三条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修满本专业相应学期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的学分,并且第1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5。
(二)确有专长且条件允许,经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三)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满足(二)至(四),但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2.5者,原则上降级转专业。
转专业学生必须思想品德测评达到良好及以上,满足拟转入专业的一些特定要求。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按不同情况进行:
(一)学生统一进行转专业报名申请,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和教务处按必要条件审核,将达到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教育厅备案。
(二)学院可对申请学生组织单项考试或加试,考试方式、内容和成绩使用办法在启动转专业工作时公布。
(三)涉及跨学科门类申请时,文科专业学生只能申请文科、理科专业,工科、理科专业学生没有限制。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五)每学年的转专业工作按照本办法开展时,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学院首先提交转专业预设条件,其中应包含各专业接收名额、终审学分绩点、是否组织考试或加试等内容,经由校长组织的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执行。
所有转专业手续由教务处统一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学生编入转入专业相应班级。
第五条 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因患病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到其他院校完成学业。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学习年限计入在学校的最长学习年限。
第六条 转专业或转学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转专业或转学前所修课程成绩如实记载,并由转入学院和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课程对等为原则进行成绩和学分认定,通过认定的课程方能纳入毕业资格审查。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要及时查询本人学分认定情况,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认需补修课程,制定课程补修计划;补修课程一般不单独安排教学和考核,只能参加后续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学生在开课前按规定办理补修手续,但按第一次修课对待。
每学期补修、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总门数不得超过3门,时间冲突部分要办理免听手续。
第八条 转学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八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四大类30项余奖助学金,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在校生通过认真学习、努力拼搏,约35%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类奖助学金。
一、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专项奖学金
1、精神文明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内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等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影响较大、事迹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200-1000元。
2、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奖励标准为200-1000元。
3、竞赛优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校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该项奖励由活动具体组织部门统一申请,奖励标准为200-1000元。
4、对外交流奖学金。用于支持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范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海外研修活动(双学位项目除外),奖励标准为1000-50000元。
5、学院自设奖学金。由各学院自行设置的奖助项目,奖励标准为200-3000元。
(四)社会奖助学金
1、金龙鱼奖学奖教金(由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设立)
2、燕宝助学金(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设立)
3、新苗铸才奖(由中国粮油学会储藏分会设立)
4、布勒奖学金(由布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
5、益楷奖学奖教金(由成都益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6、捷赛优秀学生奖学金(由苏州捷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7、圣泉奖教奖学金(由山东圣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8、创汇奖教奖学金(由广东创汇实业有限公司设立)
9、机械87奖学金(由校友陈日先生设立)
10、郴粮机奖学金(由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设立)
11、邦瑞爱心帮助学金(由珠海邦瑞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设立)
12、鼎力奖学金(由郑州鼎力干燥设备有限公司设立)
13、赵巧珠奖教奖学金(由广州市三研磨材有限公司设立)
14、林少琼奖教奖学金(由佛山市齐而升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设立)
15、启航考研教育奖学金(由河南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16、大学生科技创新校友基金(由山西欣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立)
17、新希望六和奖学金(由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18、绿叶栋梁奖学金(由校友叶启恩先生、梁璟意女士设立)
19、国润奖学金(由河南国润药业有限公司设立)
20、科技创新校友奖学金(由校友范晓明先生设立)
21、外语校友奖学金(由校友霍刚先生设立)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一)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的政策,是保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学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入学,随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获得资助,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信用商业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申贷次数最高不超过学制数,每年申请金额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毕业后由本人承担。
国家助学贷款以办理地点不同,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自主选择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目前,每年我校约有25%左右的学生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三)勤工助学(学生助理)
学生从入校开始,就可以申请学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学生助理)岗位。学校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助理)活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实现自立自强。每年学校设立4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小时12-30元不等的报酬及补助标准资助参与的学生。学期中人均收入约480元/月,寒暑假期中人均收入可达到约2000元/月。
四、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学生家庭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学生罹患大病、家庭受灾、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等)。专项补助包括:冬衣补助、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100-10000元。
五、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爱护,学费减免额度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分为全部减免和部分减免。
六、征兵入伍、直招士官学费资助和贷款代偿
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按照实际学费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七、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校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按照实际学费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大学生服务基层资助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由国家对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利息实施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对普通高等学校中在籍的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的助学贷款,为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开学时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2、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一等补助:500/元人·年;二等补助:200元/人·年。
3、勤工助学,学校成立勤工助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广开勤工助学渠道。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实行4~6人一间的公寓式管理,有独立的冲凉房、卫生间和阳台,住宿条件较好,环境优美。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本科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粮食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金融学、法学等10个优势专业学费上浮10%。与英国班戈大学合作办学的会计学、市场营销及人力资源管理等3个本科专业,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办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等2个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8000元/生·年;与中国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办学的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7个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100元/生·年。学校按教学计划所列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1000元教材费,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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