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
- 学校特性:985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研究生院
- 学校代码:10422
- 统一身份认证: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开启近代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之先河。其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从诞生起,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百余年间,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0余万各类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学,近年来山东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各项事业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学校的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目前有15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能力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名列国内高校第八位),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70所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
学校规模宏大,实力雄厚。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含青岛校区约3000亩), 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青岛、威海)八个校园(济南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兴隆山校区及青岛校区、威海校区)的办学格局。现有4所附属医院,3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1所教学、实习医院。拥有在职教职工7759人(不含附属医院)。各类全日制学生达6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40822人,研究生17984人,留学生3407人。学校汇聚了一批杰出人才,共有教授1082人,博士生导师897人。其中,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Peter Grünberg受聘为特聘教授,研究生导师莫言教授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8人,双聘院士48人,终身教授10人,人文社科一级教授16人;"千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22人,"青年千人计划"1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46人,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8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59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1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6人。
学校拥有精良的教学科研平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8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70个,覆盖文、理、工、医四大学科领域,实现了各学科的协调发展;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推广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7个,国家"111创新引智计划项目"6项,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教育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个,另有大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7个,本科专业1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形成了结构完整、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历史发展中,山东大学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特别是经过20世纪30年代和50年代在青岛办学时期的辉煌与发展,奠定了"文史见长"的学术特色,出现了一批在国内外享誉甚高的人文学者,以及像《文史哲》这样备受关注的学术阵地。2015年8月,学校成功举办了有"史学奥林匹克"之称的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这是大会成立115年来首次走进亚非拉国家,创造了大会举办以来在注册参会国家数量、发展中国家历史学家参会人数和青年学者参会人数等多方面最高纪录。上世纪末三校合并以来,新发展的金融数学、晶体材料、凝聚态物理、胶体界面化学、微生物、机械、材料学、心脑血管功能修复、新药制造、中国古典哲学等学科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有些方向和领域已处在世界水平。
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后,中国高等教育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校上下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早日建成具有山大特色的"综合性、创新性、国际性、引领性"世界一流大学而不懈努力!
录取批次的安排
山东大学录取批次包括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次、本科一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原则 |
备注 |
音乐学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各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
美术学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可兼报 |
视觉传达设计 | ||
产品设计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线)、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
不可与其他专业兼报 |
加分政策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院长任副组长。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二、转专业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学校对转专业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二年级或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降级修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包括:外国语学校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及定向西藏就业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二)已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
(三)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形式
(一)面试转专业。在本专业(类)学习成绩排名列前1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免笔试直接参加由接收学院组织的面试,择优录取。
(二)考试转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并达到最低要求分数线,由接收学院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四、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计划
每年4月、11月份,由各学院提出接收专业、名额和要求,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确认后向学生公布。
(二)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转专业前须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对专业(类)学习成绩排名列前10%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对其学习成绩排名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3天以上。
2.转专业学生须填写《山东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章、汇总信息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校本科生院。
(三)时间安排
1.一年级转专业,安排在每年4月份进行。
2.二年级转专业,安排在每年11月份进行。
(四)转专业考试与录取
1.考试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由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
达到最低要求分数线的可获得面试资格。
2.接收学院负责组织学生面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最终审批后,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以上。转专业学生一经接收学院录取,不得转回原专业。
(五)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
1.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移交接收学院管理。
2.学生已修读课程内容与性质符合转入专业必修课程要求的,由接收学院直接认定。对个别未修的专业基础课程,由学院为其单独开班补习或学生自主补习。
3.有关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性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的统一要求执行。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成绩置换后的绩点,进行成绩排名和推免。
五、特殊情况转专业工作程序
凡新生入校后,经体检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或因应征入伍、患染疾病、泰山学堂与尼山学堂退出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转专业考试,又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其转专业工作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入专业年级的高考最低录取成绩应低于其申请转出专业的最低录取成绩;
(二)所在学院经审核研究,确认其确实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三)申请转入学院,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估,确认其适合转入申请专业修读;
(四)本科生院审核通过。
六、收费
(一)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标准交纳学费。因转专业需延长修学年限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转专业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的,住宿费按新入住宿舍收费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转专业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监督与监察。
(二)各学院在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尊重转出学生的选择。学院可依据本规定的原则和精神,针对每年的转专业工作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山东大学关于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的暂行意见》(山大教字〔2011〕88号)同时废止。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山东大学现已构建完备的奖学金体系,激励广大学子奋发图强,求知探索。奖学金由国家、学校以及社会各单位、团体、个人设立的具有激励性质的专项基金。2017年山东大学为超过8000余人次本科生发放各类奖学金1400万元,最高奖金额约28000元。
国家奖学金 |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
校长奖学金 |
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或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
学业奖学金 |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该奖项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 |
特长奖学金 |
分为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学科特色奖学金等,用来奖励在这些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或500元/人。 |
第二校园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第二校园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 |
海外学习奖学金 |
用于奖励在海外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不等。 |
社会奖学金 |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包括宝钢奖学金等20余项。奖励金额不等。 |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暂缓交缴全部或部分学杂费,先期办理入学手续。经济困难学生凭《山东大学新生入学通知书》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至校区财务部门核定缓缴金额,持审批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
国家助学贷款 |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每生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发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学费减免 |
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部分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予以减、免学费。 |
学费及贷款 代偿 |
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学生以及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其学费由国家进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实缴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年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
国家助学金 |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资助标准为分别为3000元/年、2500元/年、2000元/年,每年一评,按月发放。 |
山东大学助学金 |
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年,每年一评,按月发放。 |
社会助学金 |
由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中海油助学金、思源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等,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6000元/人不等。 |
勤工助学 |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以校内勤工助学为主,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报酬一般为300元/月。 |
添翼工程 |
具有山东大学特色的助学育人工程,通过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管理学、计算机、人际交往、英语听说、科技创新、形体塑造、游泳、职场礼仪、简历制作等方面的实用知识和技能,引导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信心,帮助其提高社会竞争力。 |
学生宿舍
目前投入使用的学生公寓楼有67栋,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学生房间10000余间,住宿学生近4万人。公寓内各项设施完备,管理工作科学明晰规范,为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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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山东大学济南本部食堂总建筑面积共70880平方米,餐位14590个,“亚洲第二大食堂”,天南地北,中餐西餐,一应俱全……现有16个学生食堂和6个教工餐厅,均可提供多种规格、多种形式的餐饮服务。清真特色窗口、南方小吃、港式甜点,来自五湖四海的你身处山大一样可以品味家乡美食;正午的阳光、热闹的大厅、幽静的包间,一处一风景,一餐一享受。
平均伙食标准
5-10元/人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加快本科教学改革步伐,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山东大学决定从2013年起,在学年学分制基础上,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山东大学学分制教学改革,在发展模式上以“质量为本”,在素质培养上以“育人为本”,在培养层次上“以‘本’为本”,通过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管理模式,实施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兴趣与爱好,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个性化特色,实现人才培养的综合化与个性化、多样化的有机结合。积极实施按大类培养招生,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课程统一建设,增加选修课比例,建立实验室开放制度,实现毕业审核弹性化,建立健全学分制管理规章制度,构建一套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试行学分制收费作为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学校对各专业收费标准会做适当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正式文件为准。
山东大学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