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城科技城内
- 联系电话:0797-806999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665
- 官网:
- 招生网址: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19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赣州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
2022年4月,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赣州农业学校、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三校融合发展,按照“三个机构、一套人马”管理体制组建新的管理机构。2021年11月和2022年6月,学院先后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创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湾区+老区”职教创新发展新模式。2022年12月,学院牵头组建赣州职业教育联盟,通过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能力,促进赣州职业教育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流的办学条件。学院现有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校区和沙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30余亩(其中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校区占地面积860余亩,沙石校区占地面积170余亩),并在全南设立了产业学院。现有9大系部51个高职专业和45个技师、预备技师、高技及中职专业,在校学生19000余人。“畜牧兽医专业群”被确定为全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建有校内外实验(训)室223间,图书藏书47万册,电子期刊8000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
优秀的师资团队。学院现有教职工650余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114人,硕士以上241人,“双师型”教师189人,高级技师51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8人。有省级以上大(名)师工作室5个,市级“大师工作坊”16个。有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和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32人、江西省科技特派团成员7人。
较高的培养质量。学院遵循“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办学理念,一直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中心工作,近三年来,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江西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和赣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等各类竞赛中,师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奖项190余项,市级以上奖项460余项。
丰硕的办学成果。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成效明显。近三年来,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立项80余项,发表论文1000余篇,核心期刊论文40余篇,主编或参编各类教材50余部,拥有专利40余项,先后有30余名教师被聘为省市级各类专家,180余人次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综合机械与自动化项目集训基地、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江西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江西省1+X联盟牵头院校、赣州市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基地、赣州市科普教育基地等项目落户学院;学院还当选为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和第三届广东宠物行业职业教育战略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央视新闻、学习强国、人民周刊、中国教育报、凤凰网、大江网、赣南日报等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对学院发展竞相报道。
步履不停,奋斗不止;乘风破浪,未来可期。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及“1+5+N”产业布局,努力走出一条职业教育区域化、区域职业教育产业化、产业职业教育集群化,与当地产业需求对接的新路子,致力打造全市乃至全省职业院校的标杆,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赣州样板”。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省2019年高招录取批次:8月8-13日,高职(专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执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校将向有关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其它
录取原则: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上线考生填报学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即“专业志愿优先”或“专业清”原则录取)。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奖学金设置
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办理程序依据《高等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等各种助学项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按照国家学生资助金等政
策,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生资助金政策进行申
报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①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生/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生/年;
③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档44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
三档2200元/生/年;
④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⑤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携带本人《录取通知
书》、本人及借款人(家长)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贫困证明材料等到户籍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学生宿舍
学生食堂2栋,菜品丰富、物美价廉;学生宿舍9栋,每间4至6人,24小时热水供应,采用卫生间、洗澡间、洗漱间独立设置,居住舒适、功能齐全。实训室、图书馆、宿舍、食堂全部安装空调,校园内实行人车分流,有效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食堂
学生食堂2栋,菜品丰富、物美价廉。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标准: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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