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宜春市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宜春花博园对面)
- 联系电话:0795-391306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49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享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的中国生态宜居城市——宜春市。宜春交通便利、区位优越,拥有高铁、高速公路、机场的“铁公机”式立体交通,6条铁路、11条高速公路、1个机场(明月山机场)途经宜春。宜春底蕴深厚,初唐四杰之一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其人其事均典出宜春;唐代韩愈写下了“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的诗句赞美宜春。宜春文风浓厚,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曾在袁州创办昌黎书院,江西第一个状元卢肇、第二个状元易重都是宜春人,鼎盛时期宜春有“江西进士半袁州”的美誉。宜春环境优美,先后获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是赣西首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创办于1906年的高安师范传习所,办学110多年来先后为社会各界培养了6万余名毕业生。1946年更名为江西省立高安师范学校,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被誉为“赣中师苑一杆旗”。2005年并入宜春学院,进入普通高等学校行列,独立培养大专生。201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西省第一所、全国较早设立的公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宜春花博园“熊出没”水世界乐园前,宜居、宜学、宜乐,出行便利,距宜春高铁站约20分钟车程,距袁州高速路口不到5分钟车程,距明月山机场约3分钟车程,市内1路、28路、29路、37路公交车途经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硬件设施一流,建有6栋教学楼、6栋学生宿舍、4栋实训楼、2个标准运动场和图书馆、体育馆、美术教育中心、音乐教育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是一所特色鲜明的花园景区式校园。宿舍内生活设施齐全,配有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洗衣机、吹风机、直饮水等。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学院,开设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音乐教育、空中乘务、美术教育、中文、社会体育、商务英语、大数据技术等近3 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生13000余人。师资雄厚,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150余人,博士(含在读)20余人。学风浓厚,近三年,近2000名毕业生成功考取专升本,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竞赛比赛中获奖300余项;2023年,学校5个师范专业被江西省教育厅授权为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试点专业,是省内获授权专业数最多的师范专科学校。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各省录取批次一般为对应的文理、艺术的高职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及我校实际情况,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涉及省级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省级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未设置省级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可考生该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
2、我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及录取遵循各省(区、市)相应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批次的具体投档模式和录取办法。对于江西省内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各科成绩相同再看专业成绩,最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根据各省录取精神具体参照。
3、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相应加分规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各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统一的高考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校半年后,确不能适应当前专业学习的同学,根据有关流程向教务部门提出申请。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主要根据“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才”相结合原则,由学工、财务等部门提供相关服务,视具体情况实施奖、助、贷、勤、免等资助办法,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1)秉着“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且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学生按10%比例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全日制中职阶段学生,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3)根据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高考大专生(大二、大三时期)、五年制大专生(最后一年)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所有大专阶段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年);(4)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三个等级,奖励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后两年优秀学生;(5)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服务(最高8000元/年);(6)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三个等级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学校还通过特困学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专在校生、毕业生,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学生,享受入伍国家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人每年补偿不超过8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主要根据“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才”相结合原则,由学工、财务等部门提供相关服务,视具体情况实施奖、助、贷、勤、免等资助办法,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
(1)学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提供服务(6000元/年);
(2)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扶助,比例为在校生5%,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学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3)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月发给薪酬。
学生宿舍
5人寝,上床下桌,有阳台,有独立卫生间,有热水,有网络,有洗衣机,有公共活动空间。
食堂
国内优秀餐饮企业入驻,高标准、高品质、高服务,安全卫生,健康营养,价优味美;
商城、超市、寝室配套设施诸全,规范、便利、舒适、景美。
平均伙食标准
主要是7-10元/套餐,也有大量自选点菜,小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