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 联系电话:07906351177、6351188、6351199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766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概况
江西工程学院创始于1983年10月,历经新余无线电培训班、江西渝州电子工业学院、江西渝州电子工业专修学院等办学阶段。2001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成为普通高职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西工程学院。2018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31.74万平方米(1976亩),在中国大学排行榜官网(CNUR)的2023年中国民办大学占地面积排名第52位,建筑面积56.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7.23万册,电子图书185万册。现有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载体),2个省级创新创业基地,1个江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8个实验中心含251个实验室,13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部),开设以工学为主,涵盖工、文、经、管、艺、教6个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6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坛新秀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
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省级线上优质课程5门,省级“一线课堂”优秀微课1门,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升本以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182项;出版专著、教材19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400余篇,其中高质量论文240余篇;获国家专利授权730余项;2019年以来获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中央引导专项资金项目1项;获江西省科技项目立项3项、省级教改课题立项42项;从第一届起连续四届参加江西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展示和推介我校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为推进成果转化,扩大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做出了贡献。其中,江西高校第四届科技成果对接会,学校共有22个项目参展,现场签约3600万元。连续8年代表江西参展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项产品获优秀产品奖,是江西省唯一的获奖高校。
学校是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单位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双促机制构建”项目试点单位。升本以来,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9项;参加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获奖2758项,其中国家级竞赛奖361项、省级竞赛奖2397项。在2022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江西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0项。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天工开物》创新品质和工匠精神,逐渐形成了“天工文化”育人特色和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秉承“勤朴敏信”的校训,立德树人,造富于民,为国家培养了应用型人才20万余人,造就了数十位亿万富翁。毕业生中,有“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欧敏、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李国平、中国算法芯片行业十大领军人物易海平、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多次上榜人物(2017年江西首富)孙清焕、全国劳动模范万亚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标杆李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程广京等杰出校友。七位毕业生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学校跻身2016年艾瑞深中国校友会中国造富大学排行榜100强,排76名(民办高校唯一进100强);以综合实力量化得分85.5分在中国大学排行榜官网(CNUR)的2022年ABC中国民办大学百强榜单排名第81位;在最新发布的2023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主榜)位居第68名。
学校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全省仅3所民办高校入选;荣获202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测评A等次(优秀);在由人民网主办的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中,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抱石艺术学院党总支《构建“艺术之光·铸魂育人”党建新体系》党建创新活动成功入选,并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进行专题展示。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西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抱石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被评为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媒体报道了学校办学事迹。
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教育公益性,突出师生至上,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数据截止2023年4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江西工程学院2019年本科分省招生批次安排情况表 | ||||||||
序号 | 省份代码 | 省份 | 文史、理工类 | 艺术类 | ||||
投放批次 | 投放批次 | |||||||
01 | 13 | 河北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
02 | 14 | 山西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
03 | 15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本科提前B | ||||
04 | 21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 ||||
05 | 22 | 吉林 | 普通本科二批A段 | 艺术本科第一批 | ||||
06 | 23 | 黑龙江 | 三批本科A | 艺术类本科二批A | ||||
07 | 32 | 江苏 | 文理科第二批 | 艺术类提前录取(第2小批)(美术) | ||||
08 | 33 | 浙江 | 普通类 | 艺术第二批 | ||||
09 | 34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本科7美术) | ||||
10 | 35 | 福建 | 本科二批 | 本科B批 | ||||
11 | 36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
12 | 37 | 山东 | 本科普通批 | 艺术本科批A段 | ||||
13 | 41 | 河南 | 本科二批 | 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 | ||||
14 | 42 | 湖北 | 本科第二批 | 艺本(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 ||||
15 | 43 | 湖南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
16 | 44 | 广东 | 本科批次 | 本科批次 | ||||
17 | 45 | 广西 | 本科二批 | 本科提前批 | ||||
18 | 46 | 海南 | 本科B批 | 本科提前批 | ||||
19 | 50 | 重庆 | 本科第二批 | 艺术本科(美术A段) | ||||
20 | 51 | 四川 | 本科二批 | 艺体本科一批 | ||||
21 | 52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艺术平行志愿本科 | ||||
22 | 53 | 云南 | 二本 | 二本 | ||||
23 | 61 | 陕西 | 本科二批 | 提前批本科 | ||||
24 | 62 | 甘肃 | 本科二批文理类K | 艺体类本科二批W | ||||
25 | 63 | 青海 | 三批本科 | 提前本科录取 | ||||
26 | 64 | 宁夏 | 二批本科 | 艺术本科B段 | ||||
27 | 65 | 新疆 | 本科二批 | 本科提前批 | ||||
28 | 31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本科艺术乙批 |
江西工程学院2019年专科分省招生批次安排情况表 | |||||||||
序号 | 省份代码 | 省份 | 文史、理工类 | 艺术类 | |||||
投放批次 | 投放批次 | ||||||||
01 | 13 | 河北 | 专科批 | 专科提前批 | |||||
02 | 14 | 山西 | 专科高职批 | 专科高职批 | |||||
03 | 15 | 内蒙古 | 高职高专 | 高职高专 | |||||
04 | 21 | 辽宁 | 普通类专科(高职)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 | |||||
05 | 22 | 吉林 | 专科录取批 | 提前录取专科批 | |||||
06 | 23 | 黑龙江 | 高职(专科)A批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 | |||||
07 | 32 | 江苏 |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 艺术类高职(专科)美术 | |||||
08 | 33 | 浙江 | 普通类 | 艺术第二批 | |||||
09 | 34 | 安徽 |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 艺术类第四批(省统考专科7美术) | |||||
10 | 35 | 福建 | 高职(专科)批 | 艺术专科批 | |||||
11 | 36 | 江西 | 高职(高专)批 | 高职(高专)批 | |||||
12 | 37 | 山东 | 专科(高职)普通批 | 专科(高职)普通批 | |||||
13 | 41 | 河南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提前批艺术专科 | |||||
14 | 42 | 湖北 | 高职高专 | 艺术高职高专 | |||||
15 | 43 | 湖南 | 高职(专科)批 | 高职专科批 | |||||
16 | 44 | 广东 | 专科批次 | 专科批次 | |||||
17 | 45 | 广西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高职高专提前批 | |||||
18 | 46 | 海南 | 高职(专科)批 | 专科提前批 | |||||
19 | 50 | 重庆 | 高职(专科)批 | 艺高职高专(美术) | |||||
20 | 51 | 四川 | 专科批 | 艺体专科批 | |||||
21 | 52 | 贵州 | 高职(专科) | 艺术平行志愿专科 | |||||
22 | 53 | 云南 | 高职(专科)批 | 高职(专科)批 | |||||
23 | 61 | 陕西 | 高职专科 | 提前专科 | |||||
24 | 62 | 甘肃 | 高职(专科)批文理 | 高职(专科)批X | |||||
25 | 63 | 青海 | 普通专科 | 提前专科录取 | |||||
26 | 64 | 宁夏 | 高职(专科)批 | 高职(专科)批 | |||||
27 | 65 | 新疆 | 高职专科批 | 高职专科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体育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执行生源省(市、区)投档录取原则,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录取原则,将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均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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