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504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2011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成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本科院校。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十三五”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2018年教育厅批准我院与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专业学位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
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57.95万元。图书馆藏书82.5万册,电子图书近110万册。校内实验实训场所52个,校外实习基地35个。
学院设11个教学系部,全日制在校生4600余人。现有13个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等9个,普通类专业有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个,覆盖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9年被评为江西省一流专业(省财政专项支持优势专业)。
学院教职工455人,有教师345人,其中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99人,博士、硕士245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教学名师8人、公安部教学名师2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
学院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3门国家精品课程,省部级精品类、示范类课程31门。有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2013年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获批为第一批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2010-2017年,学院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4个项目,建设经费7300万元。
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分别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被江西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15年6月,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与防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四批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2年开始与公安部经侦局合办《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刊物。学院建有8个院级研究中心。2017年4月学院物证鉴定所获得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010-2018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14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86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814项,其中省部级奖35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立项课题71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331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95部,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多项研究成果得到公安部、江西省领导批示肯定。
学院先后与湖南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开展教师、本科生互派、学分互认、考试等教学合作;与省内外公安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林肯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
自1978年恢复学历教育以来,学院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人,其中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毕业生1096人,升本后培养本科毕业生4807人。他们中涌现了以程永林为代表的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14人,一等功101人次、二等功545人次,为江西公安工作和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本科:公安政治工作、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十个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第二批本科:法学、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三个本科普通类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学生身体原因不适合所录取专业;
(二)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不转专业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
普通专业转入公安专业的,还必须符合招警条件、学习成绩列原区队的前10%,且没有因违纪受到处分等条件。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五条 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批次录取、同科类(文科或理科)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院不受理其转专业的申请:
(一)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三)在本院学习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学生申请转入某个专业的人数较多,而该专业容纳的人数有限时,学院可组织考试,择优批准。
其它
奖学金设置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咨询电话:0791-88673296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11个专业4350元/年;法学专业3880元/年;英语专业3650元/年。
(二)住宿费:1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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