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中大道211号 邮政编码:337055
- 联系电话:0799-6684338 6684491 6682182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895
- 官网:
- 招生网址:
萍乡学院坐落于中国近代工业主要发祥地之一——江西省萍乡市。
1898年创办的萍乡煤矿,是当时中国“十大厂矿”之一。萍乡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芦溪县是中国最大的电瓷产业基地;湘东区是中国工业陶瓷重要生产基地。萍乡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自古享有“读书之乡、教育之邦”的美誉;傩面具、傩舞、傩庙“三宝”俱全;中国佛教五家七宗之一的杨岐宗远播日本、韩国和东南亚;武功山十万亩高山草甸被誉为“云中草原、户外天堂”。萍乡是中国工人运动的发源地、中国少年先锋队的诞生地、秋收起义的策源地和主要爆发地。
萍乡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溯源于1941年创办的省立萍乡简易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萍乡师范学校,1978年开办大专班,1982年成立萍乡教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萍乡学院。2016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80余载办学春秋,为社会输送了10余万名毕业生。首届毕业生刘天泉是中国工程院院士。
升本以来,学校秉承“厚德至善、励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立足萍乡、面向江西、辐射全国、文理为基础,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重点发展材料、机械和教育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牢固树立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发展态势良好,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提升迅速,本科办学初见成效。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届江西省文明校园、萍乡市服务地方经济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2015年被列为江西省首批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员。
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445人。
校园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面积33.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9.46万平方米。有教学实验实训室167个,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175个。建有省级柔力球训练基地和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265.4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29.22万册,电子图书150余万册。校园网络覆盖全校范围,网络出口带宽8100Mbps。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97人,其中博士60人,正高职称60人,副高职称165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西部之光”学者、江西省“百人远航工程”等人才工程人选50余人。
学校现有省级一流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10个,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9门,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9门,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2013年以来立项全国教育规划课题1项、江西省教育规划课题31项、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67项,获江西省教学成果奖4项。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升本以来投档线均高于控制线25分左右。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西省电子电脑大赛等比赛中屡创佳绩。近年来,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444人次,其中获全国一等奖4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10项,国家级共计27项;省级一等奖37项、二等奖56项、三等奖80项,省部级共计173项。学生研发冰壶堡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6项,在SCI、EI等期刊发表论文11篇。依托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实习(实训),增强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和社会各界欢迎。
学校对接地方产业,着力建设了江西省工业陶瓷重点实验室等11个省级科研平台和海绵城市研究院等4个校级科研平台。学术氛围日益浓厚,举办了第三届“汉冶萍”国际学术研讨会、首届海峡两岸傩文化学术研讨会等20余次大型学术研讨会。升本以来,立项省级以上课题49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项、国家社科基金1项、全国教育规划课题1项、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项目2项、国家语委课题5项;编制行业标准6项;发表论文1614篇,其中SCI论文81篇,EI期刊论文21篇;编写教材、出版专著141部;获发明专利授权6项。
风好正是扬帆时。立足新建本科院校实际,学校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具备了应用型高校的基本形态,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融入地方发展,对接产业需求”等方面初步形成办学特色。面向未来,学校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内涵建设,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我校认可各省艺术(音乐、美术)统考成绩。
2)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无分数级差。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人提出合理申请,调整(选择)专业。
其它
一、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按100%~120%的投档比例接收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
四、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五、文理类: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依次录取,专业与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体育类: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录取。
艺术类: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各省艺术录取规则要求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六、学校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七、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八、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学校新生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奖学金设置
奖励、奖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学校奖学金:1000-1500元/年/人。
2)校友奖学金:
谭叶清纪念奖学金2500元/年/人;
叶涛奖学金3000元/年/人。
3)考研奖学金:
毕业生考取985(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211、一般本科院校研究生分别奖励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4)国家助学金:
一等4400元/年/人;
二等3300元/年/人;
三等2200元/年/人。
5)学校助学金:
500元/年/人。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50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当地市教育局申请,可办理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的助学信用贷款,同时学校还向家庭贫困生设立爱心助学基金、勤工俭学岗位、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等。
学费标准 本科: 1)文史类:4025元/年 2)理工类:4255元/年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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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600-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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