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 联系电话:0796810073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419
- 官网:
- 招生网址:
井冈山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科技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会商支持建设高校,是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是一所融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学校于1958年开始创办,位于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六十多年来,学校历经撤并和数易校名,于2007年10月恢复更名为井冈山大学。学校现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458.7亩,校舍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3.88余亿元,图书馆藏书227万余册,有“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有吉安市卫生学校1所。
学校设有15个教学学院(部)和3个管理型学院,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0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13个专业列入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万余人,本科生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多年保持较高水平;2011年获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现有硕士研究生119人;2007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留学生441人,生源国29个国家;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82人,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3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1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职工700人。学校现有二级教授12人,先后聘请了王梓坤院士、欧阳自远院士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或荣誉教授。教师中入选国家(教育部)人才项目及荣誉称号人选共计11人次,其中: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省级人才项目及荣誉称号人选共计131人次,其中:“井冈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4人,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赣鄱英才555工程5人,“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2人等。9人入选“双千计划”(其中8人为柔性引进),另有60多位教研人员被同济大学、南昌大学等10多所高校聘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了150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6个。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5个。有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6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80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习基地319个。学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井冈山精神 + 学、训、研、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第二批合作院校。近六年来,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运动会等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共获奖1900多项。
坚持学科建设为龙头,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积极开展校级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现有6个校高峰学科、12个校高原学科、18名学科带头人和58名学术带头人,构筑了我校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高原和高峰学科体系。我校设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88个,其中: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共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旅游局重点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江西省工程实验室2个,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3个,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海智计划”工作站1个,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社科普及宣传基地1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 1个,吉安市院士工作站1个,吉安市重点实验室14个,吉安市工程研究中心10个;学校另有内设科研平台41个。2015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等四大类国家级科研项目11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13项,江西省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1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800多篇,被SCI、EI、ISTP收录59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30余部,获批知识产权成果170多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教育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学校与同济大学建立了全面的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分别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开展了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每年选送100余名本科生赴上述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专业涉及13个学院37个专业。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德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印度等二十多个国家(地区)47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自2015年以来先后选送229名学生赴国(境)外参加长短期项目学习。
学校坚持以井冈山精神办学育人理念,秉持“广学坚守、勤思敏行”的校训,多年来,坚持将井冈山区域的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办学育人优势,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固本铸魂,力争在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联合创编的音乐舞蹈史诗《井冈山》和“井冈山的红色传说”采风活动等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学校先后八次参加了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主办,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汇演活动。
学校依托井冈山区域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已成为全国红色培训的重要中心。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及其他省教育厅和国内多个高校先后在学校建立了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或研修基地30余个,积极开展红色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全国各地党政机关、高校举办培训班近500期,培训学员2万余名。
学校始终秉承“振兴革命老区、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宗旨,遵循“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区域性”的办学定位,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智力优势,精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实施了“高校-科技园-企业”三方联动的精准服务模式,助力“百县百园”建设工程。不断推动产学研用结合,与井冈山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省级井冈山大学科技园,与吉安市人民政府、井冈山农业科技园合作共建了井冈山大学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
迈入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快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步伐,为打造“最爱党、最爱国、最爱民”全国著名红色大学谱写新篇章。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1.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执行;
2.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
(1)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2)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本科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仍相同,按外语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仍相同,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若再相同,则看文、理综合成绩。
江西省实行单志愿的音乐学、舞蹈表演小专业录取,考生须文化上线、专业省统考合格,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模唱及专业副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福建省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考生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投档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本科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仍相同,按外语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仍相同,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若再相同,则看文、理综合成绩。
江西省实行单志愿的音乐学、舞蹈表演小专业录取,考生须文化上线、专业省统考合格,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模唱及专业副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福建省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仍相同,文科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理科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