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邮编:341000
- 联系电话:0797-8269722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413
- 官网:
- 招生网址:
赣南医学院位于著名革命老区——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韩济生教授担任名誉院长。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47年更名为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医事职业学校,1958年设置为专科建制的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赣南医学院,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起与苏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为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重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总面积2102.06亩,设黄金、章贡2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2.86万册,电子藏书231.56万册。直属附属医院3所(第一附属医院为全国首批74家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之一、全国医院百强院),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全日制在校生14023人。专任教师93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16人(其中教授职称1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0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省双千计划等省级人才项目89人次,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9人。有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团队8个。有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699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0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临床医学、护理学),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药学、护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公共事业管理、护理、预防医学、运动人体科学);有江西省一流学科2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
学校注重内涵提升,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理学、工学三大学科门类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办学特色和优势较为突出的江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等部级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有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省一流本科课程、省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60余项,有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11项。学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全国首批第13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延长期认证,有效期延长至9年。截至2022年,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17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共建重大疾病新药靶发现及新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有苏区卫生与健康中国建设研究中心、江西省脑血管药理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4个。与赣州市政府、章贡区政府及国内外高层次专家团队共建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近年来,获国家基金项目20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1项;相关成果在《Cell》《Lancet oncology 》《European Urology》《Hepatology》《Nature Communications》《Chemical Reviews》等国际顶尖刊物发表,授权专利277项。
学校致力于服务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防治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新靶标、肠道炎症和癌症及代谢性疾病的免疫学机制、油茶医药保健及功能产品开发、赣南特色中草药的研究与开发、苏区卫生与健康中国建设研究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与优势。迄今,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各级卫生健康人才近11万人,成为百姓的健康守护人,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一带一路”国际医学教育联盟成立理事单位,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多途径培育和开展教育合作项目,积极开展了学分互认、学生交流、出国实习、出国访学等各类师生海外交流项目。深化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地区)的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为美国林肯纪念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学校在美国林肯纪念大学建立了师生培训基地,与德国心脏中心(柏林)互为协作单位。2005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生源国好评。
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科学求是”的办学传统,恪守“立德立行,求是求新”的校训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锚定更名赣南医科大学、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江西省高水平“双一流”高校等三个目标,聚焦党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治理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八大建设,扎实推进40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人民满意、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不懈奋斗!(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9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为本科一批次、二批次录取院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赣南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赣南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医发〔2017〕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学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学校纪委、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与管理处、各教学学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工作日程;审核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等。
2.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各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授等组成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计划;拟定专业转出和接收计划人数;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制订遴选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并初步确定录取名单;做好转入学生接收等工作。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有利于学生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在维护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生源省份分文理科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别内选择转入专业,不可跨文理大类,即理科生源可调整到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不能调整到只在文科招生的专业;文科生源可调整到文科或文理兼招的专业,不能调整到只在理科招生的专业。生源省份不分文理科招生的学生,应符合转入学院专业提出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能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只能在本类别内调整专业。原则上低层次录取的专业不能转入高层次录取的专业学习(若高考成绩高于当地录取至学校该专业最低分,又符合报名条件的除外)。高层次录取的专业学生,如学习确实有困难,可申请转入低层次录取的专业学习。学习年制不能变,即四年制专业只能转四年制专业,五年制专业只能转五年制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方向)不接受学生转入。
2.教学资源满足需求。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在各转入专业办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能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又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转出、转入人数不能影响该专业开课基本人数要求(不低于30人),转出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10%,转入人数以学校公布的计划数为准,不得超过现有专业人数的5%,
3.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 申请专业调整的基本条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调整专业。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及格,截止申请提出之日第二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
4.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5.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的。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转入相近专业。
1.复学后因原专业停招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等,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够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因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后正常退役复学的,限新生报到入伍或大一期间入伍;
4.因创新创业保留学籍后复学的,限新生报到创业或大一期间创业。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正在休学的;
2.应予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4.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科学生(如保送生、定向生、联合培养学生等)和非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5.不符合转入专业身体健康要求的。
6.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况。
第八条 为确保教学稳定,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一次(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标准方可毕业。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规定的比例范围依据教学条件提出各专业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额,并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公布各专业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数,同时各学院接受学生转专业咨询。
3.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所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4.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复核后下发相关学院,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名单,拟定工作方案,制订遴选办法,并及时向学生公示,确定专业接收名单,并交教务处汇总。
5.召开转专业工作小组会,通报转专业开展情况,拟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公布名单。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6.各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报到情况,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名单及时调整学生学籍。
第十条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转专业后学籍管理及课程修读规定: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等,无故旷考、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试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已被批准并已办理转专业手续者,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安排在同年级学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
4.学生转专业后未修读的必课程需补修,原则上以自修为主。转专业前已修读完成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的相应课程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成绩与学分认定,不必重修,其余已修读完成的课程学分可申请转为选修课学分。
5.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按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对在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9级学生开始试行,其它有关转专业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按本办法执行。
其它
一、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补报志愿录取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二、订单定向录取
1.报考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
2.订单定向医学生面向江西省招生,只招收农村生源考生。
3.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4.考生已被录取后不予退档。
5.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资助金额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资助金额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平均资助金额3300元/学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
赣南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的奖学金。分为“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三、社会奖助学金
1.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优秀学生奖)
韩济生院士教育教学奖(优秀学生奖)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生理学家、我校名誉校长韩济生教授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学业优异的学生。受韩济生院士委托,学校负责具体评选活动。资助金额1000元/学年。
2.“长江学子”奖学金
“长江学子”奖学金是我校1983 届校友、定南县人民医院董事长江洲先生捐资在赣南医学院设立的奖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学年。
3.“金阳光读书奖”
“金阳光读书奖”是南昌“金阳光医学书店”总经理吴晓余在赣南医学院设立的专项读书奖基金。一等奖奖励金额8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5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300元。
4.“人福”奖助学金
“人福” 奖、助学金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捐资在赣南医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麻醉学专业学生,资助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麻醉学专业学生。资助金额2000元/学年。
5.“求是”奖学金
“求是”奖学金是众巢医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伟光先生捐资在赣南医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金额5000元/学年。
6.“迈瑞”奖助学金
“迈瑞”奖、助学金是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捐资在赣南医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资助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奖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学年;助学金资助金额3000元/学年。
7.“憶源科技优秀学生奖”
“憶源科技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是江西憶源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憶源公司”)捐资在赣南医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1000元/学年;三等奖500元/学年。
8.“智勇”奖学金
“智勇”奖学金是我校2005届临床医学专业优秀校友卢斌先生和夫人2005届护理专业优秀校友周檬雅在学校建校80周年纪念日设立的专项奖学基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康复学院学生。资助金额1000元/学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扶困助学
1.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学校通过“奖、助、贷、减、免、补”、 勤工助学、大学生服兵役学费减免、代偿等资助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经济压力。
3.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通过“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4.联系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各种方式的资助。
学生宿舍
宿舍条件良好,宿舍内有空调,有直饮水。宿舍内基本拥有独立卫生间以及独立浴室。
食堂
我校在黄金校区和章贡校区共设有三座共计9个学生食堂,其中黄金校区有7个,章贡校区有2个,每个食堂建筑面积为2000㎡左右,均被评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A级餐饮服务单位”和省市区级“洁厨亮灶”示范单位。学校从未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平均伙食标准
学校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苏区专项)、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助产学、法医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治疗学、假肢矫形工程、精神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4790元/人•学年;生物技术、制药工程、生物信息学专业学费4530元/人•学年;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4270元/人•学年。招收的订单定向医学生享受所签定协议书规定的有关学杂费免费政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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