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333403
- 联系电话:07988463033,849972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408
- 官网:
- 招生网址:
景德镇陶瓷大学是全国惟一一所以陶瓷命名的多科性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94所具有资格招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士)学位留学生的高校之一,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现已发展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陶瓷人才培养、陶瓷科技创新和陶瓷文化艺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学校前身是由张謇、瑞澂、康达等人于1910年创办的中国陶业学堂(时校址在江西鄱阳),1912年更名为江西省立饶州陶业学校,1915年改为江西省立第二甲种工业学校,翌年在景德镇设立分校,1925年更名为江西省立窑业学校,始设女生班,1927年更名为江西省立陶业学校,实行学术组与艺术组双轨制办学。1934年迁往江西九江,名为江西省立九江陶瓷科职业学校。1937后,学校先后迁往江西靖安(1937)、萍乡(1938)、景德镇(1944)办学,并于1948年升格为江西省立陶业专科学校,设陶瓷工程科、陶瓷美术科。1944年10月至1950年12月,汪璠任校长,励精图治,广邀英才,使学校迅速发展成为国内首所陶瓷高等学府。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陶业专科学校撤销,同时在原校址、设备和部分专业教师的基础上,成立景德镇市陶瓷试验研究所(现名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1958年经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景德镇陶瓷美术技艺学校、景德镇陶瓷工人技术学校、江西工业技术学校矽酸盐专业的基础上,成立本科建制的景德镇陶瓷学院,设艺术系、工程系、中专部三个系(部)6个专业(科)。文革期间停办,1975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设陶瓷工程系、陶瓷机械系和陶瓷美术系,为轻工业部直属高校。八十年代以后,学校陆续增设管理学、理学、文学、历史学等学科。1984年获批为全国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西省管理为主。1999年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并入学校。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更名为景德镇陶瓷大学。
在清末废科举、兴学堂的背景下,五省协款建立的中国陶业学堂,在张浩等一批海归精英的带领下,饱经风霜、艰苦经营、始撷英华。在与中国陶瓷工业化进程同步发展的百余年征程中,学校十易校名、四迁校址、四度中断,历经艰辛,颠沛流离,然初心不移,血脉贯通,文脉相承,弦歌不辍,根植在陶瓷行业沃土中,经过一代又一代陶大人的努力奋斗,形成了自己的优良传统和独特的精神文化品格,即“养成明白学理、精进技术人才,以改进陶业”的办学宗旨,“培养为陶瓷业服务的尖兵”的人才培养目标,“脑手并用、科艺结合、专攻深究”的人才培养理念,“振兴中国陶瓷工业、弘扬中华陶瓷文化”的初心使命,“勉知力行”的校风,“诚朴恕毅”的校训及“发扬国粹、利民裕国”的精神。
学校概况:学校坐落于素有“千年瓷都”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景德镇市。学校现有湘湖校区、新厂校区和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三个校区,占地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艺术文博学院等11个教学学院(部、系)及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400余人,招收法国、韩国、日本等25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全球高倍引科学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和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设计学)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等高水平人才,以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25人次、省级各类专家人才200余人次。
学科专业:学校设有57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涵盖了工学、艺术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历史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注重艺工并重、艺工商交融,突出“设计艺术和陶瓷工程”优势,构建形成了“艺术设计与陶瓷文化、陶瓷材料工程与机电、陶瓷经济与管理”三大优势特色学科群,精心培养从陶瓷材料、设计、制造到管理的全产业链高水平专门人才,拥有设计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1个。其中,“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美术学”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设计学”成为江西省高校学科联盟首批牵头学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陶瓷艺术设计”等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产品设计”等13个专业入选省一流专业建设名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设计学”“美术学”学科均为“B+”(全国第10位、江西省第1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为“C+”(全国第69位、江西省第2位),综合得分位列江西省第四。
教育教学: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1个。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学业、专业、就业、职业、创业”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第一、第二、第三课堂衔接互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营造了创意创新创业“三创合一”的独特育人氛围。2018年,学校《“三创合一、艺工商融合”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再次彰显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特色。近年来,学生先后荣获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8项及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良好,自主创业率高,连续六年位列全省高校第一,先后荣获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先进单位。
科学研究:学校始终致力于陶瓷材料、生产工艺、装备技术创新研究,现建有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首个)、陶瓷新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研服务平台及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等31个省部级科研服务平台,拥有国家陶瓷质量检测中心、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中心、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设有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近年来又组建了陶瓷文化高等研究院、中国陶瓷发展研究院2个高端学术平台,形成了全方位服务并引领陶瓷产业发展的完整支撑体系。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国家自然、社科、艺术基金等项目500余项,取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标志性成果,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30余项,推动了我国陶瓷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学校多方位构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与全国各大产瓷区、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300余项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生产力,其中,环境友好型陶瓷透水砖项目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江西、广东、山东、广西等产瓷区推广应用,为国家建设海绵城市提供材料支撑。学校教师课题组《用于水处理的高性能陶瓷膜》项目荣获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江西省唯一),《基于序列信息的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类型预测》项目荣获江西省自然科学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陶瓷》《陶瓷学报》《中国陶瓷工业》等学术期刊,享誉国内外陶瓷业界。
艺术创作:学校坚持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大力实施中华陶瓷文化与传播工程。学校汇聚了一大批陶瓷艺术家、教育家和陶瓷艺术界领军人物,开创与发展了“现代民间青花”“陶瓷综合装饰”“现代瓷画艺术”等艺术表现形式,推动了中国现代陶艺个性化、多样化、国际化发展。学校先后承担并完成了《中国景德镇传统陶瓷工艺》《中国古代陶瓷陶瓷文献影印辑刊》等一批国家重大文化研究与出版工程项目,《中国陶瓷艺术发展研究(1949-2019)》获批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全国共27项)。学校先后为伊丽莎白、丘吉尔、杜鲁门等国外政要设计制作礼品瓷并流传至今,承担完成了“7501”毛主席用瓷、人民大会堂用瓷以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北京APEC会议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国礼瓷、特制瓷设计制作任务,300余件作品被国内外著名博物馆、美术馆收藏,200余件作品在全国美展等重大评比中获奖。
对外交流:学校作为江西高校中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行业背景深厚、学科特色鲜明的大学之一,曾作为全国60所最具特色的高校代表之一(江西惟一)赴俄罗斯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1世纪中国大学展”。学校自觉担当起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使者,先后与美、英、法、日、韩等国家或地区30多所高校及国际陶艺家协会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讲学、互派学生修学访问、联合培养艺术人才,将博大精深的中华陶瓷文化和陶瓷艺术传播到世界各国。学校代表国家先后在法国卢浮宫、英国剑桥大学、希腊亚洲博物馆、法国大皇宫、纽约联合国总部等重要场所举办高水平的师生陶瓷艺术作品展,主办陶瓷工程、陶瓷艺术、陶瓷文化、陶瓷教育类国际研讨会(论坛)20余场次。1958年,学校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先后培养了来自各大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0余名留学生,其中,“JCI-WVU国际陶瓷艺术家工作室”项目被美国国务院出版的《中美关系200年》列为“中美民间交往的典范和新高潮”。
人才培养:学校始终坚持“弘扬中华陶瓷文化、振兴中国陶瓷工业”办学使命,坚持“名城办特色名校、人才培养立特色名校、学科专业创特色名校、科研创作与国际交流支撑特色名校”办学思路,积极主动顺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发展需要,先后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陶瓷专门人才,仅在广东佛山,就有万余名学校毕业生扎根,撑起中国建陶业的一片蓝天。学校毕业生动手能力强、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广受社会欢迎,并造就了一大批著名陶瓷艺术家、设计师、科技领军人物和企业家,创造了科达机电、箭牌、金意陶、简一、欧神诺、道氏制釉等一批陶瓷著名品牌,深刻影响着中国陶瓷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形成了独特的“陶院现象”,盛享“陶瓷黄埔”美誉。近年来,学生先后荣获各类国家级奖项500余项,其中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金奖、全国税法知识竞赛金奖等重大奖项30余项。
新的时代,新的征程。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陶瓷大学服务陶瓷”,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及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聚焦高水平本科教育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朝着建设世界一流特色名校的奋斗目标砥砺前进!(数据截止至2020年6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1、我校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共有三个不同项目。
2、采用美术与设计学类校考成绩作为专业分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含书法学专业)均在提前录取批次。
3、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中“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项目"招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批次均安排在平行批录取。
4、特别提醒江西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留意我校在江西省招生的三个不同项目:提前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平行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苏区计划项目,以及2+2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项目。请考生留意各项目的差异,慎重报考。
二、普通理工科类(历史物理类):
我校2023年在江西省外招收文史、理工类本科一般在本科二批录取;江西省内的批次具体见江西省考试院刊发的高考报考指南。
三、体育类:
体育教育专业在体育类本科批次。批次具体见各省市考试院刊发的高考报考指南。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和其他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含书法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数线
1.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专业校考分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和书法学本科专业两类。
2.考生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本科专业(不含书法学)应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级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专业合格证和我校美术校考合格证。
(2)江西省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相应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3.考生报考书法学本科专业应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有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未组织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仅需获得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
二、文化分数线
我校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依据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划定各省最低文化分数线。
三、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2023年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及专业培养特点,本科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报考我校不分文、理科(物理、历史)性质,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专业成绩以上述专业分数线中规定为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我校自2022年起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含书法学)取消语文、外语单科线要求。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将按照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当年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因材施教,学生自愿,满足学生专长发展;
2、学生转专业必须本着学校教学资源允许、不增减班级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1、学生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1)转专业仅限一年级学生;
(2)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
(3)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受校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者;
(2)在校期间已办理转校(专业)者;
(3)转入新专业前,未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参加课程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4)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5)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6)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专升本”、“三校生”、“少数民族预科生”、“联合培养生”等;
(8)应作退学处理者。
三、申请程序与审批
1、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和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1周内,转专业学生填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转出、转入学院(部)审核。
2、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以及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转专业初审。转出总人数及转入专业总人数均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3%以内。
3、对超出转出、转入专业总人数控制的转专业学生,将安排相关科目的考试,艺术类考语文、速写;其它考英语、数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总成绩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4、教务处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5、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名单通知相关学院(部)及财务处。
6、学生在收到同意其转专业的审批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审批表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2、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的,直接认定;相近的课程,其学分数与要求高于转入专业或相同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课程学分替代;
3、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的,应补修;其余合格课程成绩可以作为选修课成绩保留,计入选修课学分。
4、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对应于转入专业已开课程总学分的1/2以上者,可转入同一年级,否则编入下一年级。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同意其转专业的申请(审批)表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3、凡补修的课程应履行相应手续。
4、学生按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已经使用的不予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或调换。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优先予以办理:
(1)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确认者。
六、本暂行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
非艺术类: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艺 术 类:一等奖32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200元/年
4.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资助项目计划。
5.学校另设有晏清奖学金、浪鲸奖学金、NGK第二课堂奖学金、金意陶奖学金、罗渊略奖学金、哈伯逊奖学金、93审计爱心奖学金、杨德计奖学金以及中窑奖助学金、宏宇奖助学金、起航奖助学金、现代陶设奖助学金、百陶汇奖助学金等。
备注:以上内容参照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学生资助如下:
1.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
2.景德镇陶瓷大学“爱心接力”助学基金。
3.学校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机会,薪酬标准为每月140-340元。
4.学校每年积极与银行联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
备注:以上内容参照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按当年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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