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滨湖校区)
- 联系电话:0561-3803276,0561-380214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373
- 官网:
- 招生网址:
淮北师范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安徽省淮北市,是一所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1974年建校,时为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分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隶属原煤炭工业部,面向全国招生。1998年9月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淮北师范大学。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增列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博士后培养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历经近5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始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追求卓越的改革创新精神,厚植服务基层、奉献教师教育的情怀,培养造就了情怀深厚、专业硬核、甘于奉献、扎根基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过一代又一代淮师人的不懈努力,铸就了“艰苦奋斗、持之以恒、甘于奉献、追求卓越”的淮师大精神和“博学、慎思、励志、敦行”的校训。
学校有相山、滨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00余亩。校园依山而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先后被评为“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中外文纸质藏书和电子文献700余万册。实验室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3万余台件,总值2.98亿元,很好地满足了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需要。现有15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2018年本科专业整体进入安徽省一本招生;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19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7000余人。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有博士680余人(含在读博士)、硕士7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2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4人,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9人,省模范教师1人,省先进工作者1人,省劳动模范1人,省三八红旗手2人,省教学名师41人,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7人,省级教坛新秀46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13人,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8人。
学校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实力。现拥有1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基地,1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示范性项目(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个师范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1个安徽省“高峰学科”,1个安徽省“一流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1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学科,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一流(品牌)专业;30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9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10个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15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50余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0余门省级线上线下等形式精品开放课程。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115”产业创新团队,2个省级智库。近5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30余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其中省级特等奖6项;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50余项,省部级科研课题4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
学校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服务地方发展成效显著。近年来,学校与地方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培育了一批融实习教学与就业实训一体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构建实习、就业、创业一体化协同育人机制。疫情防控形势下本科生、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
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56所院校(机构)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近5年,230余名师生参加国(境)外访学研修、学术交流和学习。自2016年起,接收日本合作高校学生短期留学。2019年,开始外国留学生(学历生)招生培养工作。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向社会输送12万余名毕业生,办学水平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学校获批安徽省第十届、十一届文明单位、安徽省首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第一批节水型高校、安徽省第二批省级节水型单位等称号,并为淮北市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作出重大贡献;获批安徽省课程思政示范中心、安徽省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多次获得“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31次获得团中央授予的“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和“优秀服务团队”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连续4年在中共安徽省委对高校领导班子党建和发展的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
在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的历史机遇中,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立德树人为立校之本,坚守大学使命,坚持传承、改革、创新思路,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坚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奋力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尽的贡献。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办法进行录取。有关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录取。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2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助学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按其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奖学金设置
我校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协助生源地金融机构开展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义务兵役及直接招收为士官的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 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助学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是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分三档。我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再根据各学院的学生人数进行分配。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时间一般在每年九月,具体时间根据学工处文件通知。
特困生补助是指我校为切实解决特困生在校期间学习、 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采取的定期补助及不定期补助。特困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 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学习努力,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公益活动,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3)家在老、少、边区,家庭经济困难,基本生活费不足。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
学生宿舍
我校办学经验丰富,生活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的住宿生活条件,环境优雅,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学生宿舍有四人间、六人间。校方按统一标准配置全套床上用品和部分生活用具(详见新生报到须知),由新生在报到时统一购买。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每幢学生公寓均设有管理站和接待室。有专职人员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食堂
学校食堂能充分满足学生就餐的需求,考虑生源来自五湖四海,各食堂均有各色的地方小吃供学生食用,食堂以干净,实惠,服务周到为广大学生服务.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4900 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含教育技术学、体育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8000 元/学年(《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部分优势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上浮10%。
更多信息>>- 地址: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招生办邮箱:zsb3861777@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ah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ah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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