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 联系电话:0513-55092012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493
- 官网:
-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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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公 办 学校代码:1482 1315
学校简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1953年转为公立,改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1958年与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师范学校合并;2005年4月与发端于1906年的海门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与创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组建新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创办一百多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曾经汇聚了王国维、陈师曾、朱东润、刘延陵等一代名师,涌现出以刘瑞龙、吴亚鲁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革命志士,以袁翰青、严志达、魏建功、吴俊升为代表的诸多知名专家学者,以刘季平、吴天石、李吉林为代表的一大批教育专家和教学能手。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秉承“开风气之先”的传统,创造了诸多“全国第一”,为我国师范教育的改革作出了诸多原创性贡献。尤其是1984年在全国率先开启五年制师范教育模式,2007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五年制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2018年荣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我国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独树一帜,享有盛誉。 学校由南通校区、如皋校区、新校区组成。南通校区位于濠河风景区(国家5A级)内,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如皋校区“师范学堂旧址”古建筑群系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校区四面环水,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全校占地面积574.26亩(含二期工程),建筑面积20.91万平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0.98亿元,馆藏图书82.59万册;教职员工619人,专任教师47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7人,硕士以上教师288人),全日制在校生8634人;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8个师范专业,以及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艺术设计、财务管理、文秘等20个非师范专业;从2014年起与南通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通过“3+2”及“5+2”模式合作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另外,学校作为国家、省、市三级教师培训基地及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挂靠单位,常年承担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约12000人次。 学校周边交通便捷,距上海一小时车程,境内有G15、G40等多条高速公路,有南通兴东国际机场,高速铁路通达全国各地。 学校网址:www.ntnc.edu.cn 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1 E-mail:ntgszjc@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考生录取办法?xml:namespace>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简表)?xml:namespace>
补助 项目 |
补助 对象 |
补助 金额 |
补助 办法 |
补助时间 |
发文 部门 |
文件 名称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所有年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
2010年上调分三档:2000元/年/3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 |
到卡 |
国家 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5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
到卡 |
国家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8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
到卡 |
国家 助学贷款 |
在校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最高8000/元/年/生 |
鼓励生源地申请 |
分期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
到卡 |
勤工助学 |
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 |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 |
学生申请,系部或学工处核定,学工处审核薪酬报财务处 |
每学期期末 |
财政部 教育部 |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
到卡 |
希望助学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约5人) |
300元/次/生 |
团市委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春季、秋季 |
团市委 希望办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全校总额 10000元左右 |
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南通市红会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6800元/年﹒人,电信服务与管理5300元/年﹒人,其他专业均为4700元/年﹒人。?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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