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42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认真践行“修德砺能”的校训精神,大力倡导“进取创新”的校风,“敬业厚生”的教风和“勤学敏行”的学风,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素质教育,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求发展,加速争创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教职员工340人,在校生约4500人,设有财金与商贸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社会管理学院、文创艺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及公共教学部,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跨境电商、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视觉传达艺术、产品造型设计、旅游管理、空乘服务等30个专业。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田径场、足球场、多功能厅在内的活动设施以及与校园配套的学生公寓,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与生活平台。学院建有江苏省教育厅项目支持的高职人才实训基地,先后与二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固的实训实习关系。学院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南京市健康产业职教集团”,打造具有全生命健康周期照顾特色的智能信息化、国际化产教融合平台。
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化方向,全面实行“毕业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双证制度,从而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学生就业率近年来保持在98%以上。
学院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教书育人、传播文明为天职,引导学生成人成才,不断向社会输送高质量的职业技术人才。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严谨治学,从严治教,构建了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育人机制。
学院教师队伍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学院采取对外引进和在职培养结合的方针,在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大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较高、专业结构较为合理、年龄呈梯次分布、有较强学术研究和教学能力、双师型教师占一定比重、适应产学研一体化高职教育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
面向未来,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学院将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富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办学模式,以开放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为把学院加快建成国内一流的职业学院而继续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进校一学期后按规则申请转专业,参加转专业考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生。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入学前,确有经济困难,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在校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高于480元/月/生)。对孤儿、持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全免。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