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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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 联系电话:
    0512-66551901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3983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4
生活满意度: 4.4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苏州城市学院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简介 

学院在1998年12月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时为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并于2005年获准改办为独立学院。2012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在省内独立学院中率先由民办非企业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

学院位于古城苏州,坐拥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夜半潮生看串月”的石湖景区,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尊师重教风气浓郁。学院图书馆是“建筑界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王澍的代表作,其巧妙融合“山”“水”概念并深涵造园思想,蜚声海内外。学院注重对学生进行“文者文章、正者道德”的精神引领,使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担当成为全院上下的一致追求。

学院在校生11400余人,现设有44个本科专业、3个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个金融学教改实验班,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建设标准高,使用效果好;顺应数字化潮流,借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校园建设取得阶段成果,校园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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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院系设置
苏州城市学院专业介绍
苏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苏州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

  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我院志愿的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17:00止

外省市录取批次

省份 山西 上海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甘肃
录取批次 本二C 本科 综改 本二 本二 本二A 本二 本科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二 本二
院校代码 5070 S470 3282

3334 6621 13983 D983 9526 3894 2067 32D4

 招生代码部分省份每年可能会调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贵州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2.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学习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就读学生的20%;但不同学制、不同招生批次、不同招生代码(以省标代码为准)之间的专业不可互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与教改实验班的学生不安排转专业学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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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我院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设立学习奖、捐赠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和院长特别奖等多类奖学金,每年获奖人次超过在校学生数的30%。

困难生资助办法

    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院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寒假路费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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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每套学生公寓住4人,配有独立的洗漱间、阳台、有线电视、中央空调或分体式空调及网络系统等,集中供热水。学生公寓管理注重人文关怀,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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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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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人·年;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新闻学、金融学、英语专业)14000/·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27600/·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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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名单
  • 地址: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邮政编码: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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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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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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