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邮政编码:212300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906
一、学院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创办于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
母体资源优越,传承创新办学
学院的举办方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卓著,享誉海内外。学院秉承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恪守“正德厚生、笃学敏行”的校训,育就了“团结、勤奋、朴实、奉献”的优良院风,聚焦“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科学定位,强化特色办学,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致力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区位优势明显,校园环境优雅
为适应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在江苏省教育厅、丹阳市委市政府的倾力支持下,于2017年9月正式启用丹阳校区。丹阳校区校址位于丹阳市正德路8号,占地总面积900亩,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38.75万平方米。自2017年9月开始,学院每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在丹阳校区学习,2020年9月全部迁址丹阳办学。我院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现代化的智慧校园、生态校园、人文校园、低碳校园、开放校园。
招生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在校生10700余人,教职工440余人。学院下设8个系科,分别为人文系、外语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美术系、音乐系,招生专业涉及经、法、文、理、工、管、艺等门类。2019年,日语和环境设计2个专业获批为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学院青年教师有多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办学特色
构建精英化成长摇篮:厚生访学 助力圆梦
学校充分利用母体高校的优质资源,推行“厚生访学计划”。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选拔部分专业优秀学生到南京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年,助推学生高质量发展。
畅通人性化培养途径:专业转换 个性培养
学校为学生提供人性化的专业选择政策,学生可在入学满一个学期后,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搭建国际化学习平台:海外留学 拓宽视野
学校积极推行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先后与法国雷恩商学院、英国考文垂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美国宾州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等13所国际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部分专业学分互认,为学生出国留学和短期交流学习创造机会,着力打造国际化人才发展平台。
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校地共建 校企融合
学校结合丹阳市经济文化和产业发展区域优势,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形势,先后与鱼跃医疗、万新光学等知名企业全面合作,推行参与式办学,共建一站式实训基地,开发嵌入式课程,培养双师型教师,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办学成效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积极探索适合独立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宽基础、复合型、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格局,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学生在各类国家、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中表现突出,获奖人数和奖项等级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近3年来,学院就业质量良好,考研出国率近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八条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编类、播音类、体育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中,音乐类、美术类、广编类、体育类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播音类必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被我院认定为合格)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院为学生提供人性化的专业选择政策,学生可在入学满一个学期后,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间不得互转。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得转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院积极为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有利条件,开辟校内外勤工助学渠道,提供便捷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立了院励志奖学金、院助学金和鱼跃助学金等。
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除国家奖学金外,还设立了院长奖学金、光明新生奖学金、鱼跃特别奖学金、鱼跃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费为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学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165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14000元/学年。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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