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津科教园区华扬西路199号
- 联系电话:4008601392、0514-8743317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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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坐落在扬州市扬子津科教园区,学校占地总面积1027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在2019年全省普通类高职院校综合考核中,党的建设成效得分、高质量发展成效得分、办学治校满意度调查得分、考核总分等四项得分均位列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5年江苏省教育厅与扬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支持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
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科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学院(部),开设有40个专业,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计14000余人,其中与本科高校联合招收培养本科生558人,外国留学生370余人。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工业分析技术专业和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平台)5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发中心3个、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点1个;有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央财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品牌(骨干)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1门。学校先后获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全国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和“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学校与南京工程学院、盐城工学院、常州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高校合作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4+0”和“3+2”)。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800人,其中专任教师53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33.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达86.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8人(含在读);拥有一批省“六大人才高峰”、省“333工程”、省高校“青蓝工程”等高层次人才,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科技创新团队6个。
学校始终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秉持“厚植文化底蕴,精湛一技之长”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三航”育人模式。近五年来,学生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屡获佳绩,累计获得省级以上一等奖84项。2018—2020年,学校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4项、最佳带动就业奖1项(金奖数量位列全国高职院校首位),是全国唯一蝉联三届大赛金奖的高职院校。
学校坚持服务发展合作共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中石化、中核建、上海大众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及扬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陵经济开发区等诸多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保持着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建有500余家优质的毕业生就业基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专科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2019)》显示,我校毕业生总体满意度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3,自身发展满意度位列第2,其中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位列第3,母校推荐度位列第6。学校获评“江苏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聚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展留学生教育,是江苏省首批“留学江苏培育学校”;建有省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项目2个、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1个,是“世界职业院校与技术大学联盟”单位和教育部“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计划”院校。
诚以求真、行以致远。学校将继续秉承“厚德强能、笃学创新”的校训,以培养适应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全力推进特色鲜明、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新扬工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的贡献。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进档考生,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4、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还设有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帮困基金等各种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收费标准,普通类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普通类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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