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809号
- 联系电话:05108327009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702
- 官网:
- 招生网址: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2702)
学院简介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太湖之滨、工商文化名城—无锡,创办于1965年,2000年由原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无锡市商业技工学校、无锡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三所学校合并升格,是一所省属公办、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7、2011年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2年成为江苏省首批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单位,先后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南京晓庄学院等高校合作实行“4+0”“3+2”分段、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2016年位列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发展影响力全省第一、全国第四,连续3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单位。2017年,成功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跻身全国200所优质高职学校行列。荣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位列全国高职高专综合实力排行榜财经类院校第四,2015-2019年全国高职院校学科竞赛排名江苏省第四、全国第三十六。
一、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质量领先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800人,其中高级职称25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职工近500人,“双师型”专任教师占比93.8%。现有国家、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省高校“青蓝工程”、省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40余人。连续三年获全国教师信息化大赛一等奖,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等13项。
二、设施设备先进,专业优势突出
建有央财支持的重点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等20余个;国家、省级精品课程20余门;主持、参与制定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专业建设标准9个,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1项、子项目8项;学校实训(验)场所充足,实训建筑面积达5万余平方米,设备先进完善。建成央财、省财支持的实训基地6个,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7个、实训(验)室169个;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0余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个。获授权专利2500余项,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地厅级课题200余项,社会培训年均2万人次。
三、就业前景广阔,升学途径多元
无锡是江苏经济发达地区,连续多年入选福布斯大陆最佳商业城市,就业机会多,就业岗位质量高,近五年学校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9%以上,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4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与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多所本科院校合作,开通了“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等升学通道。学校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外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学生赴国外实习、深造渠道通畅。
四、学生素质过硬,竞赛成果丰硕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素质教育,积极构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体系。近五年,学生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省技能状元、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一等奖、省第四届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专科组总冠军等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项500多项。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5000多人次。多次位居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数第一名,两次荣获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创新创业教育全国知名,学校获评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等称号。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总分和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省招办有关规定,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严格“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助政策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我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由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每年上半年,省内高校非毕业班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应届高考录取新生在考前向其所在高级中学申请。就读于省外普通高校的非毕业班学生和前两类申请结束后因突发事件急需资助的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二、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助对象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品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二、三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发放。
三、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是从我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同学或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做出较大贡献的同学。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四类。
1.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二、三等奖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年,二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三等奖奖励标准为600元/人/年。
2.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职业技能、创新创造、社会实践、宿舍文化、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分为道德风尚奖、技能竞赛奖、创新创造奖、社会实践奖、星级宿舍奖、见义勇为奖。道德风尚奖、创新创造奖、社会实践奖、见义勇为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3.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各招生类型高分考生。设一等奖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三等奖30名,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
4.毕业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综合表现优秀且成功就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奖学金奖励标准800元/人。
四、学费减免
1.残疾学生学费免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自2014秋季年起,对我省普通高校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政策。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残疾证》对残疾学生实行学费免收政策。
2.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学费减免
五、学校助学金
1.勤工助学
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学校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费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用于鼓励学生自立自强,自食其力,帮助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完成学业。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学生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助学金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孤残学生提供生活补助500元/生;为校内用餐消费极低的学生提供伙食补助,根据消费数据分类按季度发放100元-300元/生。
3.救助金
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因本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带来经济困难而给予的一定救助金。救助金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此外,学校还设有企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