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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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59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1641
综合满意度: 4.3
环境满意度: 4.3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江苏海洋大学学校简介
                                                                                                            

江苏海洋大学(原淮海工学院)是江苏省委、省政府于1985年创办的一所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1个硕士点。2017年6月,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教育部批准淮海工学院更名为江苏海洋大学。

学校位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先导区、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连云港市。主校区坐落在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西游记》文化发源地花果山西麓。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万余人。学校下设19个二级学院,开设68个本科专业,覆盖十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79位,其中633人具有高级职称,正教授155人,博士400人。全校拥有各类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6.5万台套,总值3.77亿元。学校室内外运动场地总面积16.3万平方米,拥有主运动场、第二运动场、主体育馆、通灌体育馆、龙舟训练馆、篮排球场、网球场、瑜伽馆、台球馆、乒乓球馆、动感单车房、武术房、健身房和水上项目训练场等一大批体育设施。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次获得教育部和江苏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学生龙舟队三次蝉联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冠军,三次夺得世界大学生龙舟锦标赛冠军。近五年,全校学生共有3600多人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等国家和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连续十多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学校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国数十所高校保持友好往来。学生海外学习项目运作良好,来校留学生规模稳步提升。

当前,全校师生正全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办党和人民满意教育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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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院系设置
江苏海洋大学专业介绍
江苏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江苏海洋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学校不组织美术专业校考,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办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办规定办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和应届生完全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淮海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籍管理,推进我院学分制建设,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鼓励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根据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综合素
质和创新意识的人才,根据《淮海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淮海工学
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
   1、我院在籍学生,在第一、第二学年学习期间,符合相关条件,可向学院
提出转专业申请。三、四年级的学生一律不能申请转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原
则上不予转专业。
  2、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2)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3)已学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5%(含25%),且不及格课
程(全院性公共选修课除外)不超过1门。
  3、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低录取批次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高录取批次各专业;
  (3)因成绩原因延长修业年限者。
  4、学生转专业处理时间及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放假前一周,教务处向全院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名
额。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向
所在系提出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经所在系(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复审,其
它时间原则上不再受理。
  (3)经复审合格的学生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教务处根据考试
成绩和每个专业可接纳学生数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各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
  (4)拟录取各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经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5、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6、二年级跨学科转专业者,只能转入低一年级学习。
  7、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退回原专业学习。
  8、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应补修转入
专业未修过的课程。学生按转入的新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总学分,方可毕业。
原专业已修读的非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若成绩合格,可记为选修成绩并取得学
分。
  本暂行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淮 海 工 学 院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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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国家助学金10003000/.年;

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200/.年,获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5%。另设学习进步奖、考研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其他单项奖。

企业赞助奖学金:5002000/.

助学贷款:学校负责审定贷款学生资格,并与地方银行联系协助学生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酬金15002000/.

困难补助:学生生病或家庭出现灾变,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淮海工学院2009年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决定在新生中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本办法中的新生指我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录取的普通类本科学生,不包括艺术类、对口单招、民办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及各类成人教育的学生。

二、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填报我校志愿并被录取报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优秀考生。

三、新生奖学金的等级与额度

校长特别奖学金    20000

一等新生学金    5000

二等新生学金    3000

四、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定:

1)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重点本科(本一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赛原始成绩)。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或工程学类)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该部分学生名单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

4)艺术特长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测试认定为优秀等级的。

2、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重点本科(本一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者,可以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

3、各省录取高考成绩总排名前5%的新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报到,且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普通本科(即我校所在本二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者,可以获得二等新生奖学金;

4、在以省份为单位计算奖励学生人数时,获奖人数不足1人的,以1人计,其他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获奖人数;

5、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同时获得两项及两项以上奖励的,只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新生奖学金的奖励采用减免培养费、住宿费的方式。

6、本办法所指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

五、新生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l、 学校招生部门提供考生录取高考成绩;

2、 学生工作处按不同省份对高考成绩符合获奖条件者进行评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张榜公布,并报财务处办理学费减免的有关手续。

3、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审定与发放

1)符合校长特别奖中非高考成绩评选条件的新生,报到后两周内,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校评审小组评定,经校长办公会确定具体人选。

(2)校长特别奖学金按年度办理减免手续,但对于在校学习期间出现违法违纪、学习成绩不合格(单科)将即时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学生工作处。

七、本办法适用于二OO九级新生。

 

获奖等级

获奖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奖励额度

校长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重点本科(本一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赛原始成绩)。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或工程学类)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艺术特长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测试认定为优秀等级的

20000

一等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重点本科(本一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000

二等新生奖学金

各省录取高考成绩总排名前5%的新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报到,且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普通本科(即我校所在本二录取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者,可以获得二等新生奖学金(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3000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200-400元;

助学贷款:学校负责与地方银行联系,并协助学生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报酬150200元。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给予特困生定期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特困学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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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我校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空调),每间4~6人,室内有电话、网络、卫生间、壁橱、书柜和书桌等相应设施,每栋宿舍楼还设有学生活动室。

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950—1500/年。

 

 

 

食堂

   

第三学生食堂

第二学生食堂内部

第三学生食堂内部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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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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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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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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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邮政编码: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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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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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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