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编:215009
- 联系电话:0512-68096116/6809611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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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苏州科技大学地处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由原苏州城建环保学院与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主校区石湖校区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环境优美,风景迤逦。校园占地面积2300亩,校舍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1950余人,学历留学研究生近100人。
学校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6个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4个学科入选“十三五”省重点学科。61个本科专业中,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5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5个专业入选首批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通过高等教育专业评估, 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600余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欧盟科学院院士、国家建筑设计大师等一批业绩卓著的名家名师;国家“杰青”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40余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在内的各类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270余人;江苏省“双创团队”在内的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9支。有7人担任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委员。
学校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包括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一等奖在内的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曾获中国音乐最高奖“金钟奖”(合唱)金奖、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现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近五年学生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特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等奖项2500余项。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本科生以及3200余名研究生。
学校现有包括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20个。近五年教师共承担科研项目200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项目27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30余项;实现了以通讯单位在Science子刊、第一作者并署名我校在Nature子刊上发表文章的历史性突破;学术论文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近3200余篇,专利1200余项。
学校先后编制200余个小城镇规划,完成苏浙皖地区1000余个乡村规划;参与大量地方环保政策的制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配合省市263行动计划,参与完成地方污染场地的风险评估和修复等项目百余项;与苏州共建的苏州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院承担完成的《苏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均已颁布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院获批江苏省决策研究基地。与佛山市南海区合作共建了苏科大环境研究院。
学校先后与20多个国家近8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积极服务国家外交战略,自1993年以来每年承办由国家商务部主办的援外人力资源培训班,共计76期,为1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发展中国家2000余名环保、能源和物流等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了培训和学历教育。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承担援外硕士学历学位教育项目高校。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多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研究生招生单位、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服务定位,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内涵建设,强化特色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提前批
普通类: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跨省』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如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不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如出现同分现象,理工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安排。
4、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5、英语专业进档考生,我校按其志愿填报顺序,以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口试成绩录取时作为参考。
6、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进校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
7、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为全国统招专业,文理不限。江苏省外的艺术考生报考我校,需预先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江苏』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文化成绩按“3+2”五门课程总分计算,严格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
4.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再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英语类专业除外)
5.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进校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他专业。
6.报考我校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总分相同时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