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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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1.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江苏本二:1362 2.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3.联系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办 4.联系电话:0515-88233059(兼传真) 5.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招办邮箱:yctuzsb@126.com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324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2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盐城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2002年国家级重点中专盐城商业学校并入。学校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1000余人,设有文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城市与规划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湿地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

学校现有73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类专业59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品牌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产教融合一流专业建设点和培育点各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省重点专业(类)7个、省级首批一流本科课程27门、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4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38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1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获批江苏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省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是省教育厅指定的驻盐城市高校教学联合体牵头单位。学校是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学校现有14个师范类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省重点学科4个。建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9个,其中江苏沿海发展研究基地被评为江苏省决策咨询重点研究基地,沿海发展智库是江苏省首批15家重点培育智库之一。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近4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0余项,在同层次高校中位居前列。荣获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00余人、博士500余人,180余名教师被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有7个省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及中国台湾、澳门地区的8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办来华留学专业,鼓励师生进行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助力学科建设接轨前沿。学校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连续四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在第十五届、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一等奖,荣获“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代表江苏高校参加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荣获一等奖第一名,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计21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每年有近700名学生考取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生,获评江苏省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连续多次被表彰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多年来,学校坚持打好“师范、沿海、老区”三张牌,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校园、省优秀校风建设先进单位、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绿色校园、省园林式单位、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获全国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已故青年教授王强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被中央宣传部遴选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包斌、陆一军夫妇当选“中国好人”,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当选“助人为乐”类江苏省道德模范。

面向未来,全校师生员工正朝着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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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邮编:224002 (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邮编:224007
TEL:(00)86-515-88233012 FAX:(00)86-515-88258011 苏ICP备05003187号-1 苏ICP备05003187号-2

 

1.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江苏本二:1362

2.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邮编:224002)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邮编:224007)

3.联系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办

4.联系电话:0515-88233059(兼传真)、88223919

5.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招办邮箱:yctu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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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盐城师范学院2016年普高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盐城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324(教育部)、1362(江苏省)、1645(中外合作办学)

3.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通榆校区)

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4.办学类型:公办

5.学校性质、层次:省属、本科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7.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8.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专业,招生代码1645,该项目今年招生20人,学制4年,其中前3年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第4年在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完成,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后分别获得盐城师范学院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如因签证等因素无法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将继续在盐城师范学院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后将获得盐城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本科: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对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按“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5.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以上专业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7.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9.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五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除外),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七条新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将户口迁入我校,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第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和身份确认。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条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最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

2.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3.“伯黎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黎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一助四年。

4.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6.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特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特困新生就读。

8.各类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春学期困难补助、寒衣补助、车费补助等,特殊困难补助等,补助金额最高3000元。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3059;88223919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12210

学校网址:www.yct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yctu.edu.cn

招办邮箱:yctuzsb@126.com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普高招生,凡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统考最低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舞蹈统考最低控制线或取得省级联考合格证或者我校舞蹈专业校考合格证。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按下列方式计算:①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总分+省专业统考总分。②音乐类专业:投档分为省专业统考总分。③舞蹈类专业:投档分为校考专业总分。

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招生录取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暂时没有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情况,具体转专业要和我们教务部门联系:0515-88233039。

其它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咨询报考!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邮政编码:224002

工作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5—88233059、88233063 传真:0515-88233059

学校网址:www.yctc.edu.cn

E-mail:zsb@yc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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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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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奖助学金

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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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助学金:学校组织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2.学生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星光奖学金等,获奖人数超过学生总数的45%,最高奖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3.“伯黎助学金:学校每年在新生中设立伯黎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50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5.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春学期困难补助、寒衣补助、车费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补助金额最高3000元。

6.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特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政策对特困学生、残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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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我校绝大多数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内设有学生学习自习室、心理健康咨询室,校园网覆盖所有宿舍,每个学生都有相对独立的学习空间,宿舍卫生设施齐全。在新长校区报到的学生全部入住公寓宿舍,在通榆校区报到的学生有公寓和普通宿舍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另收)标准为500-1200元/年。

食堂

学校有食堂十二个,其中每个校区都有清真食堂、食堂夜市等。

平均伙食标准

没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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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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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名单
  • 地址: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邮政编码: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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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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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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