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 联系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国重点 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299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概况
江苏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百强之列。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校园占地3045亩,各类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
学校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同宗同源,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等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
目前,学校设有24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其中各类研究生8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设有8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
教学工作
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8项
●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73门,省级优秀课程群3个
●国家级实践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
●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7部,省级精品教材29部
●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类)13个
●全国50家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科学研究
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推广相结合、高新技术开发与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着力加强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
●近三年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600余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项。2012年科研经费突破5亿元,其中纵向经费突破1.4亿元
●近三年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项目160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项
●近三年承接企业委托横向项目2400余项,横向科研经费8.67亿元
●连续三次荣获科技部颁发的“金桥奖”
●近三年申请专利2100余件,授权专利1000余件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
●跻身中国科技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单位,中国专利江苏十强院所
学科与研究生教育
以“提升内涵,强化特色”为主题,积极构建工学、生命医药、理学、经管、文史哲法教五大学科板块,着力形成重点突出、交叉渗透、板块联动、优势互补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格局。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为重点,研究生教育获得长足发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170个
●拥有工程硕士、MBA、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7个,其中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6个
●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
●江苏省优势学科3个,江苏省“十二五”一级重点学科4个,江苏省“十二五”一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
●近三年获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2篇,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5篇,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275项
●工程学和材料科学首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师资队伍
学校全面实施“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平台”队伍建设模式,紧紧围绕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大力推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和“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师资队伍数量、结构、素质不断优化。
●现有教职工46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90余人,教授38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4%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共10人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2人
●全国优秀教师9人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席中青年科学家1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2人,江苏省“双创”计划人选7人,江苏特聘教授8人
●江苏省创新团队2个,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4个
国际交流
牢固树立“国际化是建设高水平大学必由之路的教育开放观念”,扎实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积极构建开放办学模式,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加纳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5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联系和长期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和学生。2012年,学校首次投入专项经费50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学生赴海外留学交流或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以后每年视实际情况追加投入
素质教育
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大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活动扎实有效,学生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学校在各级各类竞赛及评奖评优中屡创佳绩。
●在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以总分排名第6、第14、第10的成绩连续三次捧取“优胜杯;2012年在“挑战杯”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2项金奖,1项铜奖,全国优秀组织奖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人,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1人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项
●江苏省“十佳青年学生”连续6年榜上有名
●大学生男子排球队和女子足球队荣获全国大学生联赛冠军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 301号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电话:(0511)88780048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招办网址: http://zb.ujs.edu.cn 电子信箱: zsb@uj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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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本科第一批第一(A)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入学后,可有三次调整专业的机会:
(1)、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高分考生可申请调整专业。
(2)、大学第二学期末,在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高分考生可在同一学院内再次申请调整专业。
(3)、大学第四学期末,校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的学生,有资格在所在学院同一大类内重新选择专业。其它
2008年江苏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01(江苏省)、10299(国标)
学校性质:全国重点大学
校 址:校本部(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录取规则:
江 苏 省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本科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
3.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计算录取分,在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如由于选测科目不符,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5.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6.选测科目等级较高且符合我校录取志愿要求的优秀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进档后,使用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线下,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上按录取分择优录取,总数不超过我校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的1%。
7.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高中阶段)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8.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
9.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分加专业分计综合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
10.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
1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经我校考核认可,进档后,按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享受文化成绩照顾政策,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指定专业。
12.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经我校审核认可,并在填报志愿前与我校签订协议书。进档后,根据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获得“优秀”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10分安排专业,获得“合格”等级的艺术特长生加5分安排专业。
13.以上录取规则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江苏省招生政策。
其 它 省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报考我校的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省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浙江、河南、安徽省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的录取原则参加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浙江、河南、安徽省考生包括省统考成绩与我校单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含数学)加专业成绩(我校单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专业考试报名时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6.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理工类工业设计专业。
7.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在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对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有证书)且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标准的考生,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并根据组队需要及文化成绩综合考虑录取。其它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根据组队需要,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及我校规定的文化成绩照顾政策,进档后,使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优先录取。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11-88780048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奖学金设置
江苏大学建立了奖助学金、校园地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 等多元化的奖励和助学体系。目前我校每年各项奖助学金总额4000余万元。其中,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科技活动奖、社会实践奖、文体竞赛奖等,各类奖学金额度高,授予面广,获奖率超过50%;奖助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阳光助学金、社会及个人奖助学金,覆盖面超过35%,能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我校积极倡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2014年,我校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000余个,学生各类勤工助学收入总额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