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 联系电话:400-928-111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298
- 官网:
- 招生网址:
- 统一身份认证: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学校前身可溯源至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农学博物科和1914年金陵大学农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以南京大学林学院(原国立中央大学林学院)、金陵大学林学院为主体,合并成立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
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到实处。现有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教育部等21个学院(部)。
学校人才培养涵盖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干部培训等各层次,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一等奖18项、二等奖22项。现有本科专业6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林学类专业(林学、园林、森林保护)和林业工程类专业(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森林工程)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育计划2.0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践教育中心18个,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2个,江苏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江苏省产教融合重点基地1个。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江苏省首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3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在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金奖19项,银奖5项,铜奖11项;被授予“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学校秉承“诚朴雄伟、树木树人”的校训和“团结、朴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先后培养了包括9位院士在内的20余万名优秀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林业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48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1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0个。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林业工程、林学获评A+、风景园林学获评A-。第五轮学科评估再获佳绩,形成了高峰高原学科协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工程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机构排名前1%。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80余人,博士生导师268人,具有高级职称114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其他国家级人才34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省部级教学名师1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省“333工程”二、三层次、“青蓝工程”“六大高峰”等各类省级人才计划469余人;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及“青蓝工程”等省级创新团队18个。
学校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瞄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双碳”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课题27项,国家生物育种科技专项 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在《Nature》《PNAS》等国际顶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3篇, ESI高被引论文381篇,审认定良种40个,获植物新品种权79个,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62项。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60余项、省部级科技奖励4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建有“林木遗传与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林木遗传与种质创新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林木生物质低碳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林木生物质先进材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南方现代林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林产化学与材料国际创新高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50余个。建有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江苏省决策咨询基地(江苏生态林业与双碳战略研究基地)、江苏省高校社科普及基地(江苏省生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7份智库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40余份智库成果获中央部委和江苏省等省部级领导批示,20余份成果被全国人大、政协、江苏省委省政府等采纳或采用。持续发布《生态林业蓝皮书》和《生态文明绿皮书》。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作为全国最早招收来华留学生的林业院校之一,每年接收600余名外国留学生来校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是首批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高校。“十三五”以来,先后与20多个国家或地区百余所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与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合作开展中文教育和中国文化交流,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联合举办“3+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加拿大新布伦瑞克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英国思克莱德大学等海外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海外名校联合开展长短期学分互认访学项目等,是江苏省首批具有外事自主审批权的地方高校。
学校坚持多校区融合发展,拥有南京新庄校区、淮安校区和正在建设中的白马新校区,总面积10244.15亩。图书馆拥有纸质文献总量240多万册,电子图书430多万册;构建了校区全覆盖高效运行的智慧校园一体化网络。
巍巍上庠,百廿星辰,人文渊薮,底蕴深厚。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南京林业大学赓续红色基因,厚植绿色优势,培育形成“红绿相融”特色校园文化。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坚持“双一流”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双轮驱动,致力于建设林科特色鲜明的世界高水平大学,向着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远景目标阔步前行!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2023年学校继续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简称UBC)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五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2”,前三个学年在新庄校区学习,第四学年起符合入学要求者赴UBC学习两年。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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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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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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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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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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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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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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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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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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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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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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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城市景观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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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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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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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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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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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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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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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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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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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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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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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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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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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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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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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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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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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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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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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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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数码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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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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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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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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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产品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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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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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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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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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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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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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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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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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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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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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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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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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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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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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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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5333630
|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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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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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6
|
1.18
|
0351-2279589
|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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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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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1.16—17
|
1.18
|
0471-4392378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1.16—17
|
1.18
|
0451-86655180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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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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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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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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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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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88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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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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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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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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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7
|
1.18
|
0551-3513086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福州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1.18—19
|
1.20
|
0591-22868096
|
江西
|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江西省南昌市顺外路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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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4
|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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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8298018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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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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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2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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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6111568
|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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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106中学
|
郑州中原东路124号
|
2.13—14
|
2.15
|
0371-68349168
|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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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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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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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8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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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5620977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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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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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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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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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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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87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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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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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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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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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7
|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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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463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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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大一同学,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记录,可以申请转专业;如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可以申请转我校A类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南京林业大学奖、助学措施
一、奖、助学金名录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名人奖、助学金共70余项,学生获奖、助面达50%以上。名录如下:
(一)奖学金(68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项)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学校奖学金(17项)
江苏省三好学生奖学金 8000元/人 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8000元/人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5000元/人 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学金 3000元/人
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 50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 5000元/人
水杉奖学金 5000元/人 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奖学金 2000元/人
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奖学金 2000元/人 大学生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1000元/人
三好学生奖学金 10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500元/人 大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奖学金 500元/人
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学金500元/人 人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学金 200-1500元/人
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学金 500元/人
企业、名人奖学金(36项)
01211林化奖学金 1500元/人 阿兰贝尔奖学金 2000-4000元/人
百德奖学金 2000元/人 北美枫情奖学金 5000元/人
曾庆义校友奖学金 5000元/人 德国蓝帜奖学金 4000元/人
滴水南林奖学金 2000元/人 鼎驰木业奖学金 5000元/人
东华生态奖学金 2000-5000元/人 芬欧汇川奖学金 3000元/人
福庆奖学金 4000-8000元/人 古里乔奖学金 2000元/人
禾苗奖学金 10000元/人 恒远精化奖学金 3000元/人
红尔太奖学金 2000元/人 巨龙东方惜鸿奖学金 2000元/人
欧诗漫奖学金 4000元/人 平陵奖学金 1000-5000元/人
普莱克奖学金 3000元/人 乾景园林奖学金 2000元/人
擎宇奖学金 2000元/人 群轮机械奖学金 10000元/人
斯道拉恩索奖学金 4000元/人 斯蒂尔奖学金 2000元/人
涂光涵奖学金 2000元/人 维美德奖学金 2000-5000元/人
我乐家居星火奖学金 1000-3000元/人 熊文愈生态学奖学金 2000元/人
洋光外语奖学金 3000-4000元/人 永丰余奖学金 3000元/人
优必选奖学金 15000元/人 张齐生院士奖学金 4000元/人
赵力卓奖学金 2000元/人 制浆造纸基金会奖学金 5000-15000元/人
江苏兴盛环境奖学金 3000元/人 江苏杞林生态奖学金 5000元/人
(二)助学金(11项)
1.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学校、社会助学金
伯藜助学金 20000元/人(四年) 宁夏燕宝助学金16000元/人(四年)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金5000元/人 (一年) 瑞华春雨助学金2500元/人(一年)
3.学院企事业助学金
江苏津荣激光助学金3000元/人
融诚国贸助学金1000-3000元/人
瑞欣新材助学金2000元/人
“WINNER”助学金2000元/人
二、助学措施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助学金、励志奖学金10多项,总金额近2000万元。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勤工助学
学生可申请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每年设有3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按照工作时间获得劳务报酬。
(五)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家庭发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六)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报到入学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可暂时缓交学费。
(七)学费减免
学校根据政策对孤儿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减免对象包括: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学校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三十余项。学校绿色通道咨询热线:025-85427289。
学生宿舍
南京林业大学宿舍标准为3-6人间,书桌、衣橱、阳台、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等设施一应俱全。每个楼层还配有公共开水炉、全自动洗衣机,微波炉等公共服务设施。
食堂
学校目前设有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2个校区,每个校区设有食堂,食堂品种多,涵盖各类主食,菜品,小吃,甜点等,曾荣获全国高校“百佳食堂、江苏好食堂称号。
平均伙食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农林类专业25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26400元/学年。
一流学科、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专业大类收取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择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500-1500元/学年(视学生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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