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奉浦校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东方美谷大道6333号 中山西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050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有奉浦、中山西路、漕宝路、国权路四个校区和福州路一个办学点,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783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招生本科专业31个,现有旅游管理、国际商务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全力打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学校致力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目前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研究生教育,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以及留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架构。
学校着力加强特色商科专业(群)建设,先后入选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5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为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等9个专业为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4个专业通过ACBSP国际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通过IFT专业认证。学校与上海财经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学科特区建设,重点打造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商科学科体系。应用经济学为上海市Ⅱ类高原学科,工商管理入选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培育计划。
学校注重产、教、研协同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家级、市级“四新”项目9项,实现教育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项目建设全覆盖。获批2个上海市级重点产业学院,拥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和上海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近五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4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10余项。
学校立足国家地方战略和行业重大需求,深化与上海市商务委全面战略合作,高质量开展商业(商务)应用研究与咨询服务。拥有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等市级科研基地与平台。近五年,80余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学校建有商务部商务官员研修基地,累计培训来自119个国家(地区)的4500余位商务官员。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着力提升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联合申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于2021年5月正式获教育部批准设立,目前,有酒店管理、电子商务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60人。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103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科教育联盟,组建国际高端智库联盟,建立中东欧海外教育基地。
学校聚焦传统商业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建有中国商业文化展示馆、海派商业文化研究院,出品《上海商业百年》《零售百年》《贸易百年》等商业专题片,承办《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第三季)上海赛区面试选拔活动、市级“读红色经典˙做信仰传人”主题阅读活动。学校先后获“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优秀组织奖”“上海市第二届文明校园”“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确立的发展目标和“十四五”事业发展的既定任务,立足高质量发展,坚持特色办学,着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在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新征程中爬坡奋进、勇毅前行。(数据截至2023年2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投档及录取规则(上海)
在上海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上海市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3)录取总分(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8)。
(4)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二)投档及录取规则(浙江)
在浙江省划定的各招生类、各段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浙江省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按专业投档。
(三)投档及录取规则(除上海、浙江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2.艺术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全面发展,做一个优秀学生,学校设立了各类奖励制度;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帮扶体系。
上海商学院(主要)奖学金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奖助标准(元,以学年为标准) |
学年度名额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以每年教委通知为准(往年16名) |
2 |
上海市奖学金 |
8000 |
以每年教委通知为准(往年20名) |
3 |
校长奖学金及提名奖 |
校长奖学金10000;提名奖5000 |
校长奖学金2名;提名奖3名 |
4 |
本科新生奖学金 |
全额奖学金5000;荣誉奖学金3000 |
100名 |
5 |
综合奖学金 |
一等奖3000;二等奖1600; 三等奖1000 |
在校生的30% |
6 |
科创专项奖学金 |
根据获奖级别不同分别给予300~15000元奖励 |
不限名额 |
7 |
各类企业奖学金 |
按照等级最低500,最高5000 |
参照二级学院具体规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资助主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资助额度 |
受助学生 (人数/年) |
备注 |
1 |
国家助学贷款 |
12000元/人 |
600人左右 |
以每年市教委通知为准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 |
400人左右 |
以每年市教委通知为准 |
3 |
国家助学金 |
3600~4100元/人 |
1000人左右 |
以每年市教委通知为准 |
4 |
新生绿色通道 |
300~500元/人 |
无限额 |
学校政策 |
5 |
勤工助学岗位 |
300~675元/月 |
无限额 |
学校政策 |
6 |
各类季节性临时性资助 |
300~2000元/次 |
无限额 |
学校政策 |
注:上海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http://www.sbs.edu.cn/xsgzb/gzzd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4000元(沪发改价调〔2021〕25号)
预科本科专业:按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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