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10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270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2019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拥有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20000多人,研究生8000多人,留学生1100多人,成人本、专科学生6000多人。学校现设89个本科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3个,9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现有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基地;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际教育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重点智库;1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市国际联合实验室; 2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12个上海市人文社科研究和决策咨询基地;4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1个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落户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教育的全球影响力。学校主办或承办25种学术期刊,其中《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是全国三大社会科学文摘期刊之一。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项目5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4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1项(子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3项(含子课题20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项(含3项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3项(含2项合作);各类省部级项目522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励73项。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优秀拔尖人才辈出。现有教职员工2980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27人,其中国家级人才56人次,省部级人才327人次。此外,学校还组建了一支600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办学资源丰富。现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3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8万多平方米。两个中心图书馆藏书332.3万册;有100多个电子文献数据库和8个具有馆藏特色的自建数据库;馆藏古籍近12万册,善本古籍1350多种,于2009年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建在学校的上海高校瓷器艺术博物馆是上海市十大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之一。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是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法国等六个国家的7所高校合作举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日本福山大学和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建有两所孔子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情系教育的理念,在“厚德、博学、求是、笃行”校训的引领下,传承弘扬“师道永恒”的师大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名师大家。同时,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活跃在基础教育的一线,其中有上海市教育功臣、中小学特级校长和特级教师,他们以高尚的师德和卓然的成绩,不断拓展深化着师大教师教育的文化根基和精神血脉。(以上数据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细请参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加分政策
一般专业(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加分政策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上海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 : 1.1的比例确定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我校对达到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录取(即在原始总分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总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文科参照语文和英语、理科参照数学和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得奖约占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困难生资助办法
凡家庭经济困难的、符合上海市教委特困生标准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中国农业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信用担保,每学年最高可贷人民币6000元。学校还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郑重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
2、高职类专业为7500元/年。
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除上述专业外,其余各专业为5000元/年。
以上收费均不包含住宿费、书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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